城市更新怎么干?海南绘出“路线图”

南海网、南国都市报2026-11-04 14:42:26

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1月4日消息(记者 王小畅)11月4日,“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六十九场)——《海南自由贸易港城市更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场举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汪科表示,《条例》是海南省城市更新法治化、制度化建设的里程碑,标志着自贸港城市更新从政策探索迈入专项立法规范引领的新阶段。

《海南自由贸易港城市更新条例》新闻发布会专场。记者 曹志 摄

作为城市更新主管牵头部门,省住建厅将系统推进《条例》落地实施。汪科介绍,一是分层分类开展条例宣贯和业务培训,面向市县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项目实施主体、市场主体开展多轮专题培训,深入解读核心制度、法定程序、权责边界,同时面向社会普法,畅通公众参与渠道。

二是加快构建“条例+配套制度”的“1+1+N”政策体系,出台城市更新工作指引、城市更新项目管理办法等配套实施细则,协同资规、财政、金融等部门制定规划、土地、投融资等重点领域配套文件,打通制度落地“最后一公里”。


三是加强服务指导,推进试点探索示范引领,指导各市县用好《条例》法定机制,完善从城市体检到专项规划、片区策划、项目库、年度计划的全链条管理,围绕城市更新八大重点领域谋划储备一批试点示范项目。

四是培育和加强专业技术支撑,建强省级城市更新专家智库,鼓励各地在《条例》框架下探索存量空间盘活、多元投融资模式、居民自主更新等创新实践。

“我们将加强项目的谋划和生成。”汪科特别提到,将组织市县各相关部门、社会市场主体和居民群众,加大力度谋划老建筑更新、老旧街区、老厂区以及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利用,把《条例》规定、城市体检、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等制度政策和机制,转化为一个个大大小小的城市更新项目,推动“干一件成一件”,让城市更健康、更安全、更宜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处处长赵牧介绍,近三年来,全省共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金融工具等各类政策性资金超过340亿元,支持530多个城市更新项目建设。同时,我们聚焦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坚持规划引领,因地制宜,新增谋划的项目超过350个,总投资120亿元,进一步形成城市更新领域项目压茬推进、质效稳步提升的向好态势。下一步,省发改委将会同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好《海南自由贸易港城市更新条例》,指导各市县依法合规、优质高效的谋划实施城市更新项目。

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总规划师林芳俊表示,将把规划、土地、不动产确权登记内容贯穿《条例》各章节,打通项目落地堵点。规划衔接上,推行“单元+地块”分层编制,区分重大调整、一般调整、技术修正三种情形分类简化修改程序,并通过容积率核定优化、容积率奖励、规划指标跨地块跨项目转移等方式,支持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补短板。

林芳俊称,用地政策上,推行多用途组合供应、带设计方案出让、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等多元供应模式,允许存量土地混合开发、空间复合利用、用途依法合理转换,并优化土地价款和使用年限规定。确权登记上,对权属不清、无审批手续、审批手续不全等情形可开展调查认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经公示后纳入项目实施方案一并办理相关手续。

“《条例》的各项制度安排,落脚点在于让群众在城市更新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汪科说,要让自贸港城市更新真正成为民心工程、发展工程。

作者: 王小畅
责任编辑: 章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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