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白沙分局关于送达《限期补缴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通知书》的公告
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白沙分局2026-10-09 18:23:58
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白沙分局关于送达《限期补缴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通知书》的公告
因下列当事人存在不按时缴纳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的违法事实,依据《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单位已对其作出《限期补缴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通知书》,限期其补缴应缴纳的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现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下列当事人送达《限期补缴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单位特依法进行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下列当事人自《限期补缴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义务,履行方式:应到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镇牙叉中路330号(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白沙分局)处开具《海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并按《海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要求进行缴款。 当事人对本通知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如对本机关提供的欠费信息有异议,当事人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到本机关配合调查或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本机关将依法予以核实。
联系地址:海南省白沙县牙叉镇牙叉中路330号
联系电话:0898-27713727
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白沙分局
2026年10月8日
责任编辑: 林鸿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