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施行!海南明确定点药店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清单

南海网、新海南客户端9月22日消息(记者 王康景)近日,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印发《海南省定点零售药店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管理清单》,采用“白名单+负面清单”模式,清晰划定定点零售药店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边界,进一步规范医保基金使用,保障参保群众合理购药需求,该政策将于2026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据了解,出台该清单是落实国家及海南省关于加强定点零售药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监督管理相关文件要求,坚守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保基本”功能定位的重要举措,坚持“开正门、堵偏门”,既保障群众合理用药,又遏制医保基金滥用现象。

此次管理清单分为准予支付类(白名单)和不予支付类(负面清单)两大类别。只有纳入白名单的商品,才可以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结算;不在白名单范围内的商品,个人账户依规不予支付。

白名单准入产品需经药监部门正式注册或备案、允许药店售卖,且医疗属性强、和疾病治疗密切相关。可支付品类涵盖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及体外诊断试剂、消毒产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其中包括各类合规批准文号药品、中药饮片;体温计、血压计、血氧仪、轮椅、助行器等家用医疗器械;医用口罩、纱布绷带、创可贴、血糖试纸、采血针等耗材试剂;医用酒精、医用碘伏等消毒产品;还有获批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负面清单则明确了禁止个人账户支付的商品范围。印有“蓝帽子”标识的保健食品;牙膏牙刷、化妆品、隐形眼镜、按摩设备、智能手环手表等即便取得医疗器械批文,但偏向日常保健生活用途的产品;粮油、干货、香辛料等食用农产品,以及未经药监部门批准的其他产品,均不能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购买。针对无实际医疗价值的“马甲产品”,也统一纳入负面清单管理。

政策同时明确编码贯标相关硬性要求。各定点零售药店要按照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完成产品编码对照维护。已获国家编码的白名单产品使用对应正式编码;暂未拿到国家编码的合规产品,按规定使用国家统一临时过渡码。药店对上传医保编码的真实准确负主体责任,要做好系统映射校验,杜绝错码、串码、乱码。

在监管层面,海南省将依托智能审核、医保大数据数字化手段,结合日常核查、专项检查,严厉查处个人账户列支白名单以外商品、空刷套刷医保、串换倒卖药品耗材、伪造处方、诱导消费等各类套取医保基金的违规行为。督促药店常态化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对定点零售药店,要求其在证照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医保结算业务,落实商品分区分类摆放,规范医保标识,留存处方、销售台账与监控记录,严禁夸大宣传、捆绑搭售、诱导参保人消费。

政策施行后,参保群众前往定点零售药店消费,可清晰区分哪些商品能够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减少误导消费风险。省医保局表示,后续将结合国家政策、群众就医购药需求和医药技术发展,对这份管理清单实行动态调整。

作者: 王康景
责任编辑: 周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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