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保人寿提示:远离保险欺诈 守护自身权益

海保人寿2026-09-14 22:28:30

一.什么是保险欺诈?

保险欺诈是指利用保险合同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

2、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

3、故意造成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

二.人身险领域保险欺诈的常见表现形式

1、虚构保险标的——冒名顶替、带病投保

例如:明知自己或家人已患重病,却在投保时隐瞒病史;或冒用他人身份进行体检,企图蒙混过关;甚至为根本没有发生保险事故的“被保险人”投保。

2、夸大损失程度——小病大治、挂床住院

例如:只需门诊治疗的轻微疾病,通过关系伪造住院记录;轻微外伤虚报为严重伤残;实际住院3天,伪造住院15天的病历和费用清单,以此骗取高额医疗津贴和住院补偿。

3、伪造、变造理赔材料

例如:伪造医院诊断证明、篡改病理报告、PS收费票据、购买虚假的伤残鉴定报告等,意图骗取或提高保险理赔金额。

三.如何防范保险欺诈

(一)坚持做到“三要”,筑牢安全防线

1、要坚守诚实守信,合规投保理赔

诚信是保险交易的基础。投保时,需主动、如实告知个人健康状况,不隐瞒、不谎报;申请理赔时,严格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就医凭证、事故证明等材料,拒绝虚假填报、材料造假等违规行为,从源头规避欺诈风险。

2、要坚持理性维权,通过正规渠道解决问题

遇到保单疑问、服务纠纷、理赔争议等问题,切勿轻信网络偏方、第三方代办机构。优先通过保险公司官方客服热线、线下营业柜面、官方线上平台等正规渠道咨询、申诉和处理。若问题无法妥善解决,可依法向金融监管部门反馈,通过合法合规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3、要妥善保护信息,严防隐私泄露

妥善保管身份证、银行卡、纸质及电子保单、手机验证码、支付密码等敏感个人信息。不随意向陌生人员、陌生机构提供个人核心信息,不随意授权他人操作个人保单及金融账户,从根源杜绝信息被盗用、冒用引发的保险诈骗风险。

(二)严格谨记“四不要”,远离欺诈陷阱

1、不要参与各类保险欺诈活动

坚决摒弃“骗保获利”的侥幸心理,不受他人教唆、利诱、撮合,不参与伪造事故、夸大损失、虚假就医、虚报理赔等任何形式的保险骗赔行为。保险欺诈属于违规违法行为,不仅会被拒赔、撤销保单,还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不要轻信非法代理退保、理赔服务

警惕网络上“全额退保、高额理赔、专业维权”的非法中介,切勿委托无资质的机构或个人代办退保、理赔、保单修复等业务,谨防掉入“代理退保”诈骗陷阱,避免造成保费损失、保障失效、信息泄露等多重风险。

3、不要随意交由他人保管操作证件保单

不将身份证、银行卡、保单原件及电子版资料轻易交由陌生“代理人员”保管,不允许他人私自登录、操作自己的保险账户、金融账户,杜绝他人利用个人资料实施违规操作、套取资金、骗取保单权益。

4、不要点击陌生不明链接

对陌生号码发送的、声称来自保险公司、金融监管机构的短信、邮件、弹窗链接保持高度警惕。不随意点击不明链接、不扫码陌生二维码,如需核实保单信息、业务通知,务必通过官方渠道核验真伪,严防钓鱼网站诈骗。

责任编辑: 邓洁仪

推荐阅读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6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66802310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