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讲消保 | 陈强:践行“三适当”原则 守护金融消费权益

平安人寿海南分公司2026-09-11 22:37:02

平安人寿海南分公司〔陈强/平安人寿海南分公司党委书记、临时负责人〕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是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的直接体现,更是金融为民的“民心工程”。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保险业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值此金融教育宣传周开展之际,我想与广大消费者畅谈“适当性管理”这一关乎千家万户的重要课题。

保险连接千家万户,是家庭抵御风险的坚实屏障。选购保险产品,既是保障安排,也是重要的财务决策——什么样的产品适合自己?保障与支付如何权衡?这正是“适当性管理”的核心命题。所谓适当性管理,其要义在于:将合适的产品,通过适当的渠道,销售给合适的客户。

01什么需要适当性管理

保险是家庭抵御风险的“保护伞”。但如果产品与需求错配,不仅会让收入有限的家庭承担缴费压力,甚至引发纠纷。适当性管理,就是从源头避免“错配”,让消费者买得明白、买得安心。

近年来,监管制度持续完善。2026年2月1日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全面施行。保险产品适当性被纳入统一规范,产品分级、客户评估、销售管控三个维度建立了刚性约束,该“办法”标志着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迈出里程碑式的一步。

02 新规带来的“三重保护”

一是产品分级更清晰。金融机构须综合考虑产品类型、保障责任、保单利益是否确定等因素,对保险产品进行分类分级。普通型、分红型、万能型、投资连结型等不同产品风险特征一目了然,消费者可通过保险公司官网等官方渠道查询产品分类分级情况。

二是投保评估更严格。销售一年期以上保险产品前,金融机构须对消费者开展需求分析和财务支付水平评估,若销售投资连结型保险等可能导致资金损失的产品,还须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对于需求不匹配、支付能力或风险承受能力不足的消费者,金融机构应建议终止投保,若消费者仍坚持购买的,须书面确认是充分了解产品后的自主选择、自担风险。

三是特殊群体更受关爱。对65周岁以上老年群体,金融机构销售高风险产品时须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如制定专门销售程序、强化风险提示、给予更多考虑时间等,为“银发族”多添一道保护屏障。

03 消费者的“四个要”

一要如实告知。认真填写需求分析与风险评估问卷,真实、准确、完整提供健康、收入等信息,不隐瞒、不代填,选择真正合适自己的产品。

二要认清需求。不盲从、不攀比、不跟风。家庭经济支柱应优先配置足额意外、健康等保险,临近退休人群侧重养老保障与长期护理规划。

三要量力而行。保费支出应与家庭收入相匹配。购买分红型、万能型、投连型等保单利益不确定的产品时,年交保费原则上不超过家庭年收入的20%,避免让“保障”变“负担”。

四要研读条款。投保前应完整阅读《投保提示书》《产品条款》等条款,重点关注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交费期限、现金价值、退保规则等核心内容,购买利益不确定型产品时,还应特别关注利益演示的风险提示。

金融为民,初心如磐。平安人寿海南分公司将始终把消费者权益保护摆在经营发展的重要位置,严格落实适当性管理各项要求,让每一份保障都恰到好处,让每一份信任都值得托付。

作者: 平安人寿海南分公司
责任编辑: 符慧华

推荐阅读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6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66802310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