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条例》8月1日施行 海南持续优化就业创业环境

南海网、新海南客户端7月31日消息(记者 王小畅)7月31日下午,在“尊崇暖军心 双拥启新程”八一建军节专场新闻发布会上,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平介绍,在移交安置方面,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围绕“促公平、优服务、重保障、提质效”,打出五套组合拳。

“尊崇暖军心 双拥启新程”八一建军节专场新闻发布会。记者 曹志 摄

一是健全阳光安置机制,严格落实《退役军人安置条例》,重点安排好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特殊岗位服役以及立功受奖人员,近年,40名转业军官通过优待政策进入省会城市或省直单位安置,强化了安置与贡献挂钩的鲜明导向。

二是强化教育培训赋能,常态化开展适应性培训、专业培训和进高校专项培训,帮助退役军人顺利转换角色。

三是优化军休安置流程,落实“随退随审、即交即接”工作要求,持续提升服务保障质效。

四是创新政企协同模式,筑牢待安置期多重保障防线。积极撬动社会资源,深化政企协同联动,推动形成“政府搭台、企业承保、老兵受益”的保障模式。

此外,打造智慧服务平台,在“海易办”及公众号上线“逐月退役金计算”数字化模块,以信息赋能推动服务提质增效。

值得关注的是,《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条例》作为该领域首部专门行政法规,将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

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卢义介绍,“十四五”以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会同有关部门出台10余份政策文件,保障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普惠与优待叠加,引导退役军人成为各行各业的生力军。

卢义表示,下一步将深入组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扩大新兴业态、实用技能培训供给,拓宽就业渠道,完善精准就业帮扶机制,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持续优化就业创业环境,引导退役军人积极投身海南自贸港建设。

作者: 王小畅
责任编辑: 符金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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