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儋州分局关于领取退还财物的公告
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儋州分局2026-07-27 11:32:00
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儋州分局关于领取退还财物的公告
因下列当事人涉嫌欠缴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本单位依法对下列机动车辆采取了扣押机动车辆的行政强制措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本单位已作出并向当事人送达《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决定解除该行政强制措施,并要求当事人依法领取退还财物。
案涉机动车辆的车辆所有人、车牌号等具体信息详见附表。
因上述当事人至今未前来办理退还财物领取手续,现依法以公告方式催告上述当事人领取退还财物,请你(单位)前来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儋州分局领取退还财物。本公告期限为60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如上述退还财物经公告期满仍无人领取的,本单位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依法处置上述车辆。
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儋州分局联系地址: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中心大道新世界花园小区,联系电话:(0898)-23882020。
特此公告。
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儋州分局
2026年7月27日
责任编辑: 吉训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