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愤砍倒269株槟榔树 东方一男子获刑十个月
南海网、新海南客户端2026-07-23 20:28:40
南海网、新海南客户端7月23日消息(记者 林文泉 实习生 张楚涵)因琐事心生不满,海南东方一男子酒后竟持刀闯入他人槟榔地,将269株槟榔树砍毁。近日,东方市人民法院对该起故意毁坏财物案作出判决,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2026年4月,东方市天安乡某某村的王某与同村村民马某,先后因清理杂草费用、留地喂羊等琐事产生矛盾,王某因此对马某心生不满。
4月30日晚8时许,王某在酒后为发泄心中怨气,携带一把砍刀来到马某的槟榔地内,持刀将马某种植的269株槟榔树砍毁。经相关部门认定,被毁坏的269株槟榔树价值26170元。
案发次日,王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同日,他因该行为被东方市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随后,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王某于5月16日被刑事拘留,并于5月27日被逮捕。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王某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他不仅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构成自首,还自愿认罪认罚。为了弥补自己的过错,王某积极赔偿了被害人马某的经济损失共计4万元,并取得了马某的谅解。
东方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尽管王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赔偿损失并取得谅解等多个可以从轻或从宽处罚的情节,但其行为已触犯刑法,仍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法院予以采纳。
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王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作案工具砍刀一把,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没收。
南海网版权声明:以上内容由南海网原创生产,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对上述内容的任何部分进行使用、复制、修改、抄录、传播或与其它产品捆绑使用、销售。如需转载,请与南海网联系授权,凡侵犯本公司版权等知识产权的,本公司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电子邮箱:nhwgl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