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出台处方药零售管理措施 严禁“先药后方”“虚假问诊”
南海网、新海南客户端2026-07-22 17:59:25
南海网、新海南客户端7月22日消息(记者 蒙健)为进一步解决当前处方药零售环节存在的“虚假问诊”“AI代开方”“先药后方”等突出问题,防范化解药品安全风险,近日,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全面规范处方药零售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处方源头、审核流程、平台对接、全程追溯、联合监管、违规整治、便民服务七大方面出台细化举措,全方位规范全省处方药零售经营行为,化解药品安全风险。
针对当前处方药销售突出乱象,《若干措施》明确,海南省所有零售药店销售、调剂、使用处方药,必须凭借注册执业医师开具的正规处方,严禁人工智能自动生成处方、事后补开处方等违规操作,严厉打击各类“虚假问诊”行为。对于无法提供处方的消费者,药店可引导其通过合规签约互联网医院开具电子处方,但全程必须由患者实名发起问诊。
在处方审核环节,按照《若干措施》要求,零售药店执业药师必须严格审核每一张处方,未经审核、审核不合格的处方,一律不得销售对应处方药。针对互联网处方流转场景,海南省推行“医师开具+药师审核”双重审核机制,杜绝先售药、后补处方的违规行为。
同时,《若干措施》明确,严禁任何互联网医院为首次就诊患者开具处方,同时禁止药店与存在“虚假问诊”“AI代开方”等违规记录的互联网医院合作,规范处方开具行为。
《若干措施》要求,药店销售处方药需如实出具销售凭证、依规开具发票,同时实时扫码上传药品追溯数据、顾客实名登记信息至省级药品追溯节点平台及上游企业追溯系统,严格落实“一物一码、物码同追”要求。严厉禁止篡改系统数据、隐瞒销售记录等逃避监管的行为。
监管层面,海南建立“三医”协同治理机制,构建药监、卫健、医保多部门联合监管、联合惩戒体系。
针对处方药零售各类违法行为,通过推广执业药师定位核验、现场拍照打卡等智慧化监管手段,精准整治“影子药师”“挂证审方”等行业顽疾。对于“虚假问诊”、“AI代开方”、非法套取医保基金、违规销售特殊药品等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予以警告、罚款、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等处罚,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实施信用监管,将屡查屡犯的药店及从业人员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强化长效约束。
南海网版权声明:以上内容由南海网原创生产,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对上述内容的任何部分进行使用、复制、修改、抄录、传播或与其它产品捆绑使用、销售。如需转载,请与南海网联系授权,凡侵犯本公司版权等知识产权的,本公司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电子邮箱:nhwgl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