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气、噪声扰民 琼海这家宠物店到底该不该搬?多部门回应丨问政海南
南海网、新海南客户端2026-06-04 15:07:40

南海网、新海南客户端记者 苏桂除
“我只想要个正常的居家环境,有这么难吗?”近日,家住琼海市东风路南门临时车站入口处沿街商住楼的王女士一脸愁容,她家隔壁楼下开设的宠物批发店不时产生臭气、噪声,投诉近一年仍未得到有效解决。她向“问政海南”栏目求助,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劝离宠物店。记者了解到,对于王女士的投诉,琼海市多个部门介入核查处置均未果,而商住楼里开宠物店造成的扰民问题,在现实中也面临着执法尴尬。
居民诉苦:臭气弥漫、犬吠时常起 居家生活备受煎熬
王女士家在商住楼214号,隔壁212号一楼开着一家宠物批发店。“店里养了很多宠物,散发刺鼻异味、犬吠噪声频发,我家就一墙之隔,开窗受限、起居难安。”王女士说,宠物批发店是去年7月从街道的另一头搬过来的。
记者看到,王女士家所在的商住楼属于老式建筑,一栋三层,一层为铺面,二至三层为住宅。记者从王女士家一层走至三层,并未闻到臭气,但犬吠声确实能听到。

宠物批发店与王女士家仅一墙之隔。记者 苏桂除 摄
“犬吠夜间严重扰民,我们都报了四五次警,也到派出所做过笔录。”王女士的女儿李女士向记者出示其录制的音频、视频取证素材:白天店内犬吠此起彼伏,深夜仍有寄养犬只受惊吠叫,经常凌晨两三点惊扰住户睡眠。

视频记录显于4月8日凌晨3点犬只还在吠叫。受访者供图
“一年四季,我们都不敢开窗通风,夏天闷热只能紧闭门窗。我们的要求很简单,只求能睡个安稳觉。”王女士无奈地说,自宠物店入驻经营以来,其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条条款:“其他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恶臭气体的,应当科学选址,设置合理的防护距离,并安装净化装置,防止排放恶臭气体。”
“我们在相关部门协调下,也提出愿意补偿店主1万元让其搬离,但店主要4.5万元才肯搬。”王女士向12345政务热线、属地社区、综合执法、畜牧中心、生态环境等多方投诉近一年,店家也有过整改,但臭气、噪声扰民问题并未根治。
实地探访:拉开推拉门腥臭味扑鼻,店主称已完成整改
6月1日,记者来到涉事宠物批发店,只见店铺外侧与内侧加了一道玻璃推拉门,拉开推拉门,一股动物排泄物、消毒药水混合的腥臭味便扑面而来。“我们宠物店整改后是密闭的,气味也是通过排烟管道外排至楼顶,并没有产生异味,狗吃饱了也不会乱叫。”店主郑先生告诉记者,他的宠物店自去年7月搬来后,王女士就开始投诉臭气、噪声扰民,相关部门也曾组织双方进行协调未果。
因郑先生拒绝记者进入宠物店内部,店铺墙体内无有加装专业隔音板材,犬吠、洗护机械噪声有无设置降噪缓冲设施等不得而知。但郑先生向记者表示,他已经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对宠物店整改完毕,并未产生臭气及噪声。

宠物批发店里外用玻璃门隔开。记者 苏桂除 摄
记者查询发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在居民集中的商住楼宇内从事产生异味、噪声的经营性活动,经营者必须配套废气收集、隔音降噪、污物无害化处置等环保设施,严控污染物外溢扰民。
据了解,今年3月份,琼海市生态环境局曾对宠物批发店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通知书称,该局联合嘉积镇政府在检查中发现,该店一楼存放宠物的场所未密闭集气,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未经处置直接排放,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部门回应:下达整改通知 但并无依据关停宠物店
记者注意到,琼海市生态环境局下达的责令整改通知书中,认定宠物批发店违法行为的依据是《大气污染防治法》,并责令店主在4月10日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宠物店批发经营场所进行密闭处理,产生的异味经含活性炭过滤排放。

4月10日,宠物批发店的窗户还敞开着。受访者供图
4月13日,琼海市生态环境局曾委托第三方环境监测公司,对该店开展有组织废气检测,三天后向综合行政执法局移交了关于检测结果的函,同时将结果告知店主郑先生。随后,郑先生向生态环境局提出异议,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再次向生态环境局去函,要求该局明确监测结果的证据效力,但该局一直未复函。

琼海市生态环境局向店主下达的责令整改通知书。记者 苏桂除 摄
对此,琼海市生态环境局监察室负责人王聪敏告诉记者,该局多次接到王女士的投诉,执法人员也多次上门实地核查,也咨询过省里相关职能部门,但该局检查及委托的检测结果都不足以支撑关停宠物批发店,“所以,环境部门无法可依,建议王女士起诉宠物店,由法院进行判决”。
那么,商住楼开宠物店,产生的臭气、噪声该归谁管?记者也走访了多个部门。
“市区宠物店臭气的主管部门不是生态环境局,而是农业农村局,环境部门的主体责任主要是监督其他部门落实环境治理措施。”琼海市大气污染治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周真成告诉记者,宠物店排放的废气,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是很难鉴定的,全国也没有宠物店臭气的排放标准。如果依据城市管理条例,可以按照环境相邻法则清理,法院一般会判决清理。
对此,琼海市畜牧中心主任王昌密表示,畜牧中心具备动物医疗、兽医医政管理及监督动物免疫等职能,王女士投诉后,该中心工作人员前往该宠物批发店,未发现店内有医疗行为,但有部分犬只无法出示疫苗接种记录。中心也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单”,要求店内符合要求的犬只全部接种疫苗。目前,该店符合接种日龄的犬只已全部接种狂犬疫苗,并出示了疫苗接种记录。关于投诉人所说的废气问题,若属实就是环境污染,建议以环境部门意见为准。
针对王女士质疑的店铺选址、证照办理是否合规等问题,琼海市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员称,该宠物店有营业执照,在现有登记规则中,商住楼底层开办普通宠物店,暂无强制前置环评、利害业主全员征询的硬性准入要求,这也是此类商住矛盾频发的制度性难点。
“不论是我们,还是店主,都很无奈。”琼海市公安局嘉积派出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宠物批发店夜间犬吠被投诉后,该所多次出警到店核查,宠物店手续齐全,店主也积极配合。针对噪声扰民执法一事,该所曾询问公安局法制股,因对该个案没有明确的执法依据,公安部门只能作现场劝导工作。
涉事宠物店该不该搬离,如果不搬,又要如何加强管理?南海网、新海南客户端将持续关注。
记者手记:
类似案例,外地已有解
恶臭、噪声扰民,分属不同主管领域,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公安、属地社区等多部门各司其职,却形成“投诉上门临时处置、投诉降温放任经营”的碎片化监管模式。现行法律法规对商住底商活体宠物店准入细则模糊、部门权责边界划分不够细化,是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制度性短板。
然而,此类矛盾并非无解。据公开报道,近期,上海杨浦区国庠路商住混合楼1楼商铺,因寄养犬夜间、清晨持续吠叫,楼上十余户住户连续通过12345投诉。最终住户统一取证,当地生态环境、公安、市场监管、城管等多部门现场核查,认定废气异味超标,店主认识到选址违规,自愿整体撤店搬迁。
2025年,大连沙河口区一商住楼房一楼宠物美容店,设备及犬吠常年侵扰二楼七旬住户,经协商、投诉整改无效后,住户起诉店主与房东,当地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88条相邻权,判处宠物店限期整体搬离楼栋。
两地经验表明,通过住户联合取证、多部门联动核查或司法诉讼,可以打破“投诉—整改—反弹”的死循环。琼海也可借鉴此类做法:从源头细化商住楼负面准入清单,依托现有网格化管理体系,对存量不合规扰民商铺分类处置;对反复投诉、整改无效的经营主体,引导居民依法提起相邻权诉讼,或由职能部门启动溯源核查。唯有打破权责交叉下的监管真空,才能真正还居民一个安稳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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