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16家垃圾转运站“黑户”排污十余年,公益诉讼如何破局? | 探案说法

南海网、新海南客户端6月2日消息(记者 林文泉)6月2日,记者从海南检察机关“检察公益诉讼助力美丽海南建设”主题新闻发布会获悉,万宁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生活垃圾转运站环境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备受关注,检察机关针对部分生活垃圾转运站未办理排污登记、违规处置污染物等环境污染防治安全隐患,充分发挥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机制,通过磋商、检察建议等方式,上下联动督促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近年来,随着全省各地生活垃圾转运站等公共设施建设不断增多,固定污染源污染防治问题日益凸显。万宁市辖区内共有16家生活垃圾转运站,负责全市13个镇(区)50多万居民生活垃圾的转运。自2012年陆续投入使用以来,污染防治监管不到位,部分生活垃圾转运站未依法进行排污登记,渗滤液等污染物排放处置不规范,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存在较大隐患,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2025年9月,万宁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万宁检察院)进行立案调查,查明16家生活垃圾转运站未依法进行排污登记、渗滤液登记台账不完整,且均未建设渗滤液预处理设施,渗滤液未经预处理直接排到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无法全部处理,形成环境污染隐患。

2025年12月,万宁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生活垃圾转运站未依法进行排污登记、违规处理渗滤液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消除生态环境污染隐患。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责令各垃圾转运站限时办理排污登记,限期补充完善排污登记表中缺失信息;责令垃圾转运站立即停止违法排放处置渗滤液行为,严格落实渗滤液“统一收集、密闭转运、规范处置”措施,定期对渗滤液集中预处理后再排入污水处理厂;要求投入专项资金,启动全市垃圾转运站渗滤液预处理设施改造工程,实现渗滤液“站内预处理+集中处置”的全流程规范处理。

与此同时,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省检察院)梳理全省生活垃圾转运站污染防治中存在的三大类12个突出问题,以自办案件立案并与省级职能部门进行磋商,推动全省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对全省303个生活垃圾转运站渗滤液处理、废气治理设施运行、台账记录规范性以及排污许可情况进行排查,并将生活垃圾转运站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范围,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截至目前,全省260个生活垃圾转运站已办理排污许可或登记,41个已拆除或停用,基本实现应登记尽登记,推动全省生活垃圾转运体系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典型意义

省检察院表示,“排污登记”其实就是给垃圾转运站办一个“环保身份证”,便于生态环境部门掌握企业排污情况,压实排污登记单位的主体责任,倒逼排污登记单位从被动监管到主动自律转变。排污许可制度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制度保障,对于改善环境质量、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海南检察机关聚焦生活垃圾转运站等固定污染源环境污染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托上下一体化办案机制,精准监督,推动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压实市县行政主管部门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发现问题—反馈问题—整改问题”闭环管理机制,有效消除全省生活垃圾转运体系环境污染隐患,为海南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作者: 林文泉
责任编辑: 陈仕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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