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营主体,新的协助信息公示登记新变化,三大亮点为企业减负松绑
南海网、新海南客户端2026-05-07 17:16:10
南海网、新海南客户端5月7日消息(记者 蒙健)5月1日起,海南新修订的经营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和提交材料规范正式落地施行。记者了解到,作为海南自贸港独有的特色制度,协助信息公示管理模式迎来升级优化,一系列便民利企举措同步推出,进一步深化市场主体登记制度改革,为自贸港营商环境注入新活力,切实为企业减负省时、赋能增效。
据介绍,协助信息公示依托《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立法,是自贸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创新举措。与以往登记备案模式不同,该制度将一批高频登记备案事项,统一调整为“企业自主备案、市场监管部门协助对外公示”的管理模式,本质上属于企业自治管理行为,充分赋予企业经营自主权。
哪些信息属于协助信息公示范围?记者了解到,主要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登记联络员,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以及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等企业重要信息。此次调整最直观的变化,就是大幅精简填报表单、简化实名核验人员范围,无需多人繁琐签字,仅需法定代表人、变动后的相关人员及经办人签署即可办结,让企业少跑腿、省时间。
据了解,登记备案事项改为协助信息公示事项后,大幅精简了填报表单,简化实名核验人员范围,无需多人繁琐签字,仅由法定代表人、变动后的相关人员及经办人签署即可办结,全程为企业减负省时。
此次调整主要有三大核心亮点:
亮点一是提交材料再“瘦身”,办事更省心。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框架下,经营主体此前已无需提交决议决定、任免职文件、股权转让协议、清算报告等材料。本次新规进一步细化材料提交规则,适用自主申报承诺制的经营主体,可直接免于提交住所使用证明;不适用承诺制的,也明确了材料提交的范围与标准,彻底避免企业重复准备材料、来回跑趟的麻烦。
亮点二是登记联络员制度更完善,政企对接更高效。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实际,灵活填报1-3名登记联络员,专门负责企业与登记机关的日常联络,包括提交登记文书材料、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维护填报企业信息等事务。联络员可一人兼任多项职责,也可分人分工负责;若联络员发生变动,企业须在30日内办理协助信息公示备案,确保企业信息公示渠道畅通、责任落实到位。
亮点三是公司治理更灵活,降本增效激活力。贴合现代企业经营治理需求,新规赋予企业更大自主选择权,企业可根据自身发展实际,自主选择设置监事、监事会,也可在董事会中设立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代为行使监事监督职责。这种灵活的治理结构设置,既适配不同规模企业的经营发展需求,又能有效提升企业内部监督效能、降低管理成本,充分激发海南自贸港经营主体的创新创业活力。
海南省市场监管局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做好新规解读和落地服务,确保各项便利措施直达快享,助力海南自贸港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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