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互助、极简办理!海南公积金新政解读→

南海网、新海南客户端4月2日消息(记者 王小畅)2日,海南省新闻办公室举行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子女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已自2026年4月1日起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子女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子女购房首付款。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子女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记者 吴兴财 摄

这项政策出台有什么背景呢?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世铭介绍,从海南省省情与发展需求来看,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利于推动海南自贸港建设行稳致远。当下不少年轻职工面临购房资金压力,刚性住房需求亟待满足。推出缴存人子女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既是充分释放住房公积金制度红利、精准支持职工家庭刚性住房需求的关键举措,更是切实减轻职工家庭购房负担,推动实现广大职工住有所居、安居宜居的重要民生实践。

发布会上,王世铭对这项新政进行详细的介绍。

“新政打破单一提取维度,构建‘家庭代际互助’住房保障新格局。”王世铭说,本次新政的核心亮点是通过构建家庭代际互助、资金统筹使用的住房保障新格局,让作为父母的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量资金真正“活”起来,简单描述就是父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现在可提取出来用于支付子女购房款

王世铭补充称,新政创新性拓宽提取适用范围,允许父母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持子女在我省购置家庭首套新建商品房、二手自住住房,可有效缓解年轻群体“买不起房”的民生痛点,让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从个人覆盖延伸到家庭赋能。

王世铭表示,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严格锚定刚性住房需求,明确提取住房公积金仅适用于子女购买家庭首套住房(包括新建商品房和二手自住住房),从制度上落实国家“房住不炒”的要求。同时,新政遵循家庭自愿、合理互助原则,明确应优先提取子女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不足部分才可以提取父母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父母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自主决定是否提取、提取多少住房公积金支持子女购房。

“为确保新政落地见效、惠及民生,我局坚持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充分依托大数据平台,全面优化服务流程、拓宽办理渠道,全力打造便捷高效、智能精准、贴心暖心的服务体系。”王世铭表示,该局依托政务数据共享机制,凡是能够通过联网数据获取关系证明、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不动产权证书等信息的,一律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材料,极大精简了办理要件,提高办事效率。同时,通过优化支付方式,支持缴存人按照网签备案合同约定,将其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直接支付给开发企业用于支付其子女购房款,切实缓解了首付款压力。

王世铭表示,下一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将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不断创新推出便民利民普惠政策,优化业务流程和服务举措,扩大政策覆盖面,帮助更多的职工用好用活住房公积金“圆梦安居”,促进人才集聚和住房消费,助力海南自贸港建设和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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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小畅
责任编辑: 周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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