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一证+无证经营!海口长流夜市12家“幽灵外卖”被立案查处 | 天天315
南海网、新海南客户端2026-03-31 20:51:42
南海网、新海南客户端 记者 蒙健
猪猪侠凤爪、思雪手打柠檬茶、长沙臭豆腐……夜幕降临,海口秀英区长流夜市人声鼎沸,一个个小吃摊位前香气四溢,吸引着不少市民游客驻足消费。然而该夜市内的猪猪侠凤爪等12家小吃摊位,竟共用着一张《食品经营许可证》,入驻多家外卖平台,摇身一变成为“幽灵外卖”。令人意外的是,许可证上的“海南商邦实业有限公司”位于一栋公寓6楼,与实际地址不符。
3月27日至31日期间,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根据调查掌握的情况,调集全区各基层所力量,分别对12家摊位以及海南商邦实业有限公司突击检查,并分别立案查处。

执法人员对涉事摊贩作笔录材料。记者 蒙健 摄
多家外卖店共用同一资质 经营范围与实际不符
今年3月中旬,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就外卖食品问题,召开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部署会,严厉查处网络餐饮违法违规行为,将“互联网+AI监管”与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协同推进。
整治行动开展期间,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从网络外卖平台调取了秀英区内的1000多家在线网络外卖餐饮店,对这些外卖店逐一进行了排查。在排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了反常情况。
“我们在平台上检查网络外卖餐饮店的资质时,发现有十余家外卖餐饮店的证件不对劲。”执法人员告诉记者,猪猪侠凤爪、思雪手打柠檬茶、长沙臭豆腐等餐饮店公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者均为“海南商邦实业有限公司”,经营场所显示为长康路某公寓6楼603室。同时,执法人员留意到,该许可证的经营项目中,仅包含散装食品销售,并未涵盖餐饮服务这一项。

执法人员对涉事摊贩进行调查。记者 蒙健 摄
“卖臭豆腐的,做柠檬茶的小吃店,怎么可能全在一间公寓房内经营?”经执法人员梳理统计,涉嫌违规使用该公司《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外卖店共计12家,且这12家店在网络外卖平台上标注的经营地点,均位于长流镇的长流夜市内,与许可证上的公寓地址完全不符。
12家摊位无合法资质 却长期从事外卖服务
掌握相关情况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抽调辖区内各市场监管所精干力量,于3月28日下午5点,对长流夜市的“幽灵外卖餐饮店”开展突击检查。记者赶到现场时,临近傍晚,分布在长流夜市两侧的摊位已陆续开业,执法人员分成多组,分别对名单上的摊位依法开展检查。

执法人员对夜市摊贩使用的食品原料进行检查。记者 蒙健 摄

执法人员对夜市摊贩使用的食品原料进行检查。记者 蒙健 摄
在猪猪侠凤爪摊位上,记者看到,该摊位张贴有《海南省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登记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摊位现场使用凤爪、鸭爪、鸭翅等食品原料,加工制作凤爪等凉菜类餐饮食品。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摊位负责人伍某无法现场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却仍在从事外卖餐饮服务。“我们检查发现,该摊位有近期外卖订单,线上支付记录显示,3月27日14时有顾客购买了炸鸭爪、海白菜等,金额为21元。”执法人员介绍,登录外卖平台查看发现,该商家展示的图片为其在长流夜市内摊位的实拍图,但公示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均属于海南商邦实业有限公司。此外,调取外卖后台信息显示,自2025年9月22日起,该摊位共销售外卖食品27单,合计金额659.79元。

涉事摊贩的摊位还有外卖取餐的箱子。记者 蒙健 摄

一家涉事摊贩的摊位还有外卖取餐的箱子。记者 蒙健 摄
在另一家“张小样手工烤面筋”摊位,执法人员发现其同样无法出示《食品经营许可证》,却长期从事外卖服务,且在外卖平台公示的从业资质信息,同样冒用了海南商邦实业有限公司的证照。根据执法人员调取的后台记录,该摊位自2025年9月1日至今,外卖销售合计金额达5395元。
备案不等同许可 管理方公司资质涉嫌违规出借

12家摊位所使用的同一张食品经营许可证。记者 蒙健 摄
执法人员向记者解释,食品摊贩通常无固定经营场所,多数情况下无法达到《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条件。此次调查的12家摊位,均是在长流夜市通过取得《食品摊贩备案证明》,实现规范线下经营。“但备案并不等同于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二者不能混淆。”执法人员强调,即便食品摊贩已取得备案,被允许在指定区域、规定时段从事线下经营,其备案资质也不能替代《食品经营许可证》,更无法满足外卖平台的入网经营要求。
令人疑惑的是,这12家摊位在外卖平台公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者均为“海南商邦实业有限公司”,证上的法定代表人为邓某平。这家公司的许可证为何会出现在摊贩的外卖公示信息上呢?

执法人员调查发现,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的地址与实际不符。记者 蒙健 摄
据摊贩们称,海南商邦实业有限公司是夜市场的管理方,摊贩正是通过该公司租用了摊位,而“邓某平”则是管理方人员。“当时公司称可以帮我们上线外卖平台,但至于是谁将这个证上传到外卖平台的,我们就不清楚了。”有摊主称,像他们这样的摊位是无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
根据摊位公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记者随同执法人员按照证上的地址,来到了长康路的一处公寓,乘坐电梯后来到了6楼603房。记者看到,狭长的走道两排均有一间间的出租屋,挂有603的大门紧锁,执法人员多次敲门均无人回应。执法人员最终与公司法定代表人邓某平取得联系,对方称“此前公司的经营地址的确是在6楼603,但后面就没在那办公了”。

执法人员对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的地址进行核查,发现证上与该地址不符。记者 蒙健 摄
根据这一情况,执法人员表示,将对海南商邦实业有限公司依法作列入异常名录处理。
公司的许可证如何成摊贩“外衣”?法定代表人回应入网细节
公司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如何成为这十余家摊贩的“外衣”,混入到网络外卖平台上的?就在执法人员回到长流夜市现场时,海南商邦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员邓某平也赶到了现场,记者就上述问题进行了采访。

执法人员对涉事管理方(右一)进行调查询问。记者 蒙健 摄
“当时有第三方网络外卖平台找到我们,咨询夜市的摊位是否要‘上外卖’。”邓某平告诉记者,摊贩没有固定地址,肯定是无法入驻外卖平台的,外卖平台便找到他们管理方,让他们配合摊贩入驻外卖平台。他们也与摊贩咨询过,了解哪些摊贩愿意入驻外卖平台。想上外卖的摊贩,则自行联系外卖平台。“平台需要我们提供什么,我们便提供什么。”邓某平坦言称,夜市内大部分的摊贩均上了外卖平台。
根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无许可入网经营;《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也规定,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除特殊情形外),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3月27日至31日,记者了解到,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已经对长流夜市的12家涉事摊贩,以及管理方公司——海南商邦实业有限公司依法予以立案处理,并督促多家外卖平台对12家食品摊贩外卖商家永久下线。同时后期还将针对平台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对涉事的外卖平台进行约谈,并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记者将继续关注此事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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