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市民游客合法权益 海口严查强制消费等乱象
南海网、新海南客户端2026-03-07 22:11:01
南海网、新海南客户端3月7日消息(记者 丁文文)3月7日,海口市旅文局向全市旅行社及旅游从业人员发布规范经营提示,针对春季旅游市场升温态势,明确四项经营要求,坚决遏制无证经营、不合理低价游、强制消费等乱象,保障市民游客合法权益,维护海口旅游市场秩序与城市形象。
在持证亮证经营方面,海口市旅游经营主体必须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严格按照核准范围开展业务。严禁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严禁出租、出借、转让旅行社经营资质。旅行社分社、服务网点要按规定备案,不得擅自设立经营点位、违规招揽客源 ,坚决杜绝挂靠承包、变相转让经营权等违规行为。
在抵制低价乱象方面,坚决摒弃“零负团费”、低价揽客宰客等恶性竞争模式,不得以低于旅游成本的价格招揽游客,不得通过虚假宣传、误导性陈述诱骗游客报名。严禁擅自变更行程、缩减游览项目、降低食宿行服务标准,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购物、参与另行付费项目。
在规范合同履约方面,务必与游客签订全国统一制式的正规旅游合同,清晰列明行程、服务标准、费用明细、保险权益、退改规则、违约责任等核心条款,杜绝口头约定、不平等格式条款。严格落实旅游安全保障义务,规范选用合规旅游车辆、住宿餐饮、导游领队等资源,严格落实旅游包车“五不租”、观光游船“三不租”规定, 做好出行安全提示与应急处置,全力保障游客人身财产安全。
在严守业务边界方面,严禁为无资质的户外俱乐部、个人领队、自媒体博主、非法社团等主体,提供旅游接待、行程组织、票务预订、导游服务等相关旅游业务,坚决切断非法旅游产品的传播与经营渠道,从源头遏制违规旅游活动。
海口市旅文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督促各经营主体守法诚信经营、提升服务质量,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共同营造安全、有序、优质的旅游消费环境。
南海网版权声明:以上内容由南海网原创生产,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对上述内容的任何部分进行使用、复制、修改、抄录、传播或与其它产品捆绑使用、销售。如需转载,请与南海网联系授权,凡侵犯本公司版权等知识产权的,本公司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电子邮箱:nhwgl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