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节期间,海口这些区域“禁飞”

海口市人民政府2026-02-28 18:54:40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型群众性活动期间禁止“无人机”等飞行器在相关区域飞行的通告

2026年元宵节期间,海口市将在万绿园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为切实保障活动期间广大市民群众人身及相关空域安全,杜绝各类安全事故、隐患,确保活动安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禁飞对象为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

二、本通告禁飞时间为:2026年3月1日至4日每天18:00—23:00,禁飞区域为:万绿园上空区域(玉兰路以东,滨海大道以北,甸昆路以西,红棉东路以南的合围区域)。因活动等特殊需要确需飞行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第三十五条等规定办理,并对无人机等航空器进行设备检查,严格按照安全规程操作,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三、请广大市民群众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对不遵守通告要求,在本通告禁飞区域上空擅自操控无人机飞行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海口市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7日

责任编辑: 王思畅

推荐阅读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6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66802310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