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缴7182箱!海口严打非法烟花爆竹 举报有奖→
南海网、新海南客户端2026-01-30 22:36:47
南海网、新海南客户端1月30日消息(记者 姚皓 实习生 吴桐霏 通讯员 林巍)为进一步加强岁末年初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严防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期,海口市多部门协同联动,已查处多起烟花爆竹违法案件,拘留6人,查缴烟花爆竹7182箱(件)。

1月26日,相关部门在海口红旗镇一村民房内查处1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现场查缴烟花爆竹1208箱(件)。
海口应急提示,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安全隐患极大。烟花爆竹是特许商品,生产经营都要有相应资质,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安全隐患突出情节严重可能构成犯罪。
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是指单位或个人未经国家许可从事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无依法批准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或零售经营者,在辖区范围内所有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行为均属于非法行为。
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危害性极大,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灾难性后果。从事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活动不但自身具有高度危险性,而且危害正常的生产活动,同时也对社会公共安全具有潜在的、间接的威胁。

1月8日,相关部门在海口三门坡镇一村民房内查处1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现场查缴烟花爆竹3387箱(件)。
非法购销的烟花爆竹,未经有关部门依法审查或未办理购销等手续而直接进入市场,在经营成本上较为低廉且缺乏严格的管理,质量无法得到保证,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周围环境、人员等较为复杂。若大量烟花爆竹堆放在狭小空间里,对周边的居民构成极大的威胁。一旦遇到火星将产生极其严重的后果。
售卖烟花爆竹需要办什么证?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售卖烟花爆竹必须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取得相应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销售。与此同时,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的经营布点,还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2025年12月5日,海口市公安局秀英派出所在海口市秀英区查处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查缴烟花爆竹99箱(件)。
在网上售卖烟花爆竹涉嫌违法,转发也可能要担责,很多人会帮朋友转发此类广告,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2025年10月16日,海口市公安局三江派出所查处一起货车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查缴烟花爆竹2488箱(件)。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有奖举报:
2025年12月22日,海口市防灾减灾救灾消防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海口市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的公告》,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至2026年3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经营旺季“打非”工作。对海口市行政区划范围内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实行有奖举报。
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勿参与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同时,呼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提供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线索,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奖励人民币300元(每个核实并查处的线索只奖励第一个举报人)。举报电话: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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