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一男子为获渔业类补贴等行贿84万元 法院公审

南海网、新海南客户端1月14日消息(记者 林文泉)海洋渔业中,渔民靠勤劳获得收获,而少数人骗取渔业类补贴等,不惜重金行贿公职人员,最终难逃法网。日前,临高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行贿案,临高县农业农村局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公职人员,新盈镇、调楼镇镇村两委干部,共140余人旁听,接受警示教育。

公开审理现场。临高法院供图

检方指控,2019年至2023年,被告人周某请托时任临高县农业农村局局长符某瀚、临高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王某迫(均另案处理)在渔船过户买卖、辅助船船网指标申请及延期、南沙专项捕捞许可证及渔船燃油补贴办理等业务中为其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4次行贿符某瀚现金共计44万元,先后9次行贿王某迫财物共计40.3万元,总计84.3万元。其中,4次行贿符某瀚过程中,钱款均经手临高另一商人王某成。而行贿王某迫目的则为违规获取渔业类补贴。

另外,周某曾因犯行贿罪,于2023年12月25日被临高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8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22万元。因再次涉嫌行贿罪,周某在2025年11月3日被临高法院取保候审。

公开审理现场。临高法院供图

检方认为,被告人周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共计价值84.3万元,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周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其在前罪被宣告缓刑考验期限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依据法律,应当撤销缓刑。周某自愿登记上交并被监察机关扣押的25万元,建议判决没收,上缴国库。遂提起公诉。

庭审围绕指控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及辩论,被告人周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本案将择期宣判。

作者: 林文泉
责任编辑: 方诗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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