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文明养犬”!新规之下,听听大家怎么说

南海网、新海南客户端记者 王燕珍 林文泉

从今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此次修订明确将犬只不牵绳伤人、宠物扰民、违规饲养烈性犬等行为纳入法律惩戒范畴,根据情节轻重,相关责任人最高可处10日以下拘留或1000元罚款。

而今新规落地,普通市民、养犬人士都有哪些看法?记者走访调查了一些线上线下的宠物店,并邀请法院法官对相关法规进行解读,海口警方适时针对合规养犬进行普法。

市民期盼新规出台后促进文明养犬

狗狗是人类的朋友,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美好,但一些不文明的养犬行为可能会给他人造成困扰,严重的甚至导致人身伤害,后果不堪设想。

“我们在小区里带着孩子散步,最怕遇到未拴绳的犬只突袭,所以远远看到有人在遛狗,尤其是带着大狗,我们都会提前抱着小孩子避开,尤其孩子太小走路也不稳,最担心大狗挣脱了牵引绳。”在万绿园公园里,正带着小孙子玩耍的市民韦女士一提到所遇到的养犬不文明行为也是很无奈,她说,曾多次遇到过遛狗不牵绳以及小狗随地大便的不文明行为。“狗狗毕竟是动物,犬只的日常管理责任关键在于狗主人,毕竟一旦出事狗主人也要负责,希望养犬人士能够合规养犬,尽到养犬职责。”韦女士表示。

养犬人士在遛狗。记者 王燕珍 摄

“我在小区里散步,曾经一不小心踩到了狗屎,真的对这种不文明养犬行为十分反感。”家住海甸岛的市民林先生称,遇到这种情况只能自认倒霉,毕竟也难以找到“罪魁祸首”。在他看来,大部分小区没设专门的遛狗区域,加上很多小区附近也没公园,所以小区里养犬业主只能在小区里遛狗。

在走访中,一些小区的物业工作人员对不文明养犬行为表示很无奈,物业工作人员李先生表示,虽然大部分业主会使用牵引绳遛狗,但此前小区里总有少数人遛狗不牵绳,出现狗随地大小便,甚至追着孩子跑,或是在电梯里冲着他人叫,有时候狗叫太大声影响了其他业主的生活,会引发邻里之间的争执纠纷。他们期待着新规明确处罚标准后,能够有效增强养犬人的责任意识,倒逼养犬人主动落实牵绳、戴嘴套等安全措施,减少不文明养犬行为。尤其是新规将烈性犬违规饲养、犬只伤人等行为纳入法律约束范畴,希望有效降低犬只对路人的人身威胁,缓解邻里因养犬产生的矛盾。

而一名宠物医生车先生则透露,此前有一些养狗人士来宠物医院咨询自家小狗养伤了他人怎么办,说明小狗伤人的事件时常会发生。在电梯里,小狗看到陌生人会激动吠叫,一时间吓到了他人,那么犬主人就要立即制止小狗的行为。其实,犬只追扑他人、过度吠叫和随地大小便等问题并非完全不可控,“关键在于科学训练和主人管理,通过幼犬阶段的社会化训练、正向激励方式和基础指令学习,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伤人和扰民风险。”

万绿园里设的提醒牌。记者 王燕珍 摄

牵引绳等养犬装备颇受欢迎

一些受访的养犬人士纷纷表示,对新规有所了解,今后也会遵守,但对其中一些条款会有些顾虑。养犬人士陈女士称,其中对于恐吓行为的认定让其有所顾虑,毕竟犬只是动物,有时在遇到陌生人比如外卖员敲门,或是在电梯里一直冲着陌生人叫,这是小狗的一种应激反应,有时狗叫会因为害怕。“作为狗主人我们会尽到职责,及时制止小狗的行为,但是一旦发生此事被举报,我们会担心如何证明没有放任这种恐吓行为或是没有故意扰民?我们也希望能够得到更多的理解。”

“我完全支持文明养宠,平时我们遛狗也会牵绳和拾便,我们认同新规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惩戒。”家住府城的吴先生养了一只柯基,为了不影响到他人,他带小狗去家附近的公园遛狗时,特意调整了遛狗时间,一般都是选择在中午12时左右或是晚上人少的时候,“避开孩子上下学高峰期时段以及老人散步多的时段,那样就不会发生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吴先生说,大部分养犬人都会自觉在遛狗时牵绳或是拾便,或是在小狗犬吠时及时制止,避免吓到他人,他们也是很反感不文明养犬行为,希望所有养犬人士一起加入文明养犬行列,促进养犬人与非养犬人相互尊重,构建和谐的公共生活环境。

新规出来后,一些电商平台的宠物用品店所售的狗狗牵引绳、嘴套等养犬用品颇受欢迎。记者在向电商平台的宠物用品店铺客服咨询时,一些客服坦言,近期小狗牵引绳、嘴套等合规防护用品的咨询量、下单量有所增加。

店里售卖的犬只牵引绳。记者 王燕珍 摄

在某电商平台上,记者搜索发现,有两家秒杀狗牵引绳热销榜第一名和第二名的宠物用品店,一天内销售数量就有200+或是100+,而嘴套热卖榜中排名第一的店铺中,狗嘴套近7天内销量都是500+,价格大多是10-20多元居多。据这些店铺客服称,客户咨询时,最关心的是牵引绳的牢固性以及合规性,还有嘴套的材质柔软性、安全性和透气性。

业内人士认为,宠物防护装备的热销,本质上是养犬人主动遵守新规的直观体现,“规则明确只是第一步,后续还需要更细致的公共服务、持续的科普教育,以及政府、社区、公益组织等多方的长期协作。”该业内人士表示。

法官:违规养犬会面临处罚甚至拘留

据介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中提到,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日常生活中爱狗养狗人士很多,但因为养狗引发纠纷的案例也不胜枚举。”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法官张伟伟表示,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首次将违规养狗明确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畴,建立起阶梯式惩戒体系,对养狗行为设立更为严格的规定,彰显了法律对违规饲养危险动物的零容忍。

张伟伟认为,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新增了饲养、出售烈性犬与未采取安全措施致伤两类治安处罚,填补了此前主要依靠追究民事赔偿责任的管控空白。在处罚力度方面也有所升级,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罚款上限提至1000元;违规饲养、出售烈性犬或致人伤害的可被拘留,威慑性更强。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遛狗不拴绳、不带嘴套这类过去仅属于违反道德的行为,如今也属于违法行为,可能面临实实在在的行政处罚。

“在此提醒广大爱狗养狗人士:爱狗是好事,但是要守法。如果不在意,可能被处罚。”张伟伟提醒道。

海口警方提醒

养犬要合规 线上申请线下办证

在新规出来后,如何申请办理养犬登记,也成为不少养犬市民关注的问题。

据海口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三级警长周得智介绍,《海口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明确了在海口重点管理区养犬要办证,以及携带外地、境外犬只在重点管理区域停留七日以上六个月以内的,应当自进入本市起七日内到公安机关备案,超过六个月的要办理养犬登记。《条例》第四十三条也对在重点管理区内养犬未经登记的情形作出了处罚规定。因此养犬办证是法规要求,可以明确权责关系。

养犬办证时,需犬主本人携犬及有效的犬类免疫证明(市农业农村局核发的《动物免疫证》)、犬只近期正面和侧身彩色照片、养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养犬人住所证明,到海口市公安局养犬办证中心进行实地核验办理。

同时,也可以在海易办平台搜索并选择“椰城犬管”服务,点击首页“犬证办理”→“预约办理”→“开始预约”并填写信息,预约成功后,返回首页点击“犬证申办”等步骤直接进入申请界面,按要求上传办证资料即可,养犬人可在首页点击“犬证办理”栏目下的“办理记录”随时查阅申请进度。

周得智提醒广大群众,根据《海口市公安局 海口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海口市禁止饲养的犬只品种和标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规定:犬体高(站立时从肩部最高点到地面的距离)超过50厘米或体长(自两耳联线中点沿背线到尾根处的距离)超过 60厘米的犬类为大型犬;不属于《通告》禁止饲养的烈性犬(含杂交)品种且不超过大型犬标准的犬只均可饲养。

同时,犬主要定期为犬只免疫,办理延续手续,携犬外出务必牵引好犬只,避免犬吠扰民,犬只排泄物及时清理。

作者: 王燕珍、林文泉
责任编辑: 陈仕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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