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公布17批次不合格食品名单 原因涉及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等

南海网、新海南客户端11月30日消息(记者 蒙健)11月30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17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28期),不合格原因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等。

据介绍,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379批次,检出17批次样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包括:

一、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文昌文城阿三姐综合商行销售的沃柑,琼海嘉积颜丽水果店销售的沃柑,其中联苯菊酯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联苯菊酯在沃柑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沃柑中联苯菊酯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

琼海嘉积马新蔬菜摊销售的胡萝卜,海南旺佳旺商贸有限公司水木清华店销售的芹菜,其中噻虫胺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噻虫胺在胡萝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在芹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4mg/kg。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

洋浦乐卖特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山药,其中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山药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3mg/kg。咪鲜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病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

二、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屯昌屯城万锦才水产摊销售的油甘鱼,海口秀英陈在娥鱼摊销售的油甘鱼,其中氧氟沙星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氧氟沙星在淡水鱼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2μg/kg。氧氟沙星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

昌江石碌初蔓鱼摊销售的海水虾,其中恩诺沙星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恩诺沙星在海水产品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海水产品中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养殖户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

海口秀英何芳玉水产摊销售的小花甲,海口秀英何芳玉水产摊销售的海白,其中氯霉素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氯霉素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水产品中检出氯霉素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了快速控制动物疾病而违规使用药物。

陵水英州关克选水产品摊销售的黑虎虾,其中恩诺沙星残留量、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在淡水产品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200μg/kg。水产类产品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养殖户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

三、重金属污染物问题

文昌文城文强菜摊销售的胡萝卜,其中铅(以Pb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胡萝卜蔬菜类食品中铅的限量为0.1mg/kg。铅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长过程中通过土壤、空气、水等途径导致,也可能是运输或贮藏过程中的铅迁移带入。

四、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儋州王五进杰花生油加工店生产、销售的花生油,儋州那大福满源榨油坊生产、销售的花生油,其中酸价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花生油中酸价的最大限量值为3mg/g。花生油中酸价(KOH)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原料采购把关不严,也可能是生产工艺不达标,还可能与产品储藏条件不当有关。

海口美兰绿地南国宝宝母婴店销售的、标称湖北研康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脾牛去湿™颗粒(运动营养食品),其中左旋肉碱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左旋肉碱为营养成分在脾牛去湿™颗粒(运动营养食品)中的含量规定为1-2g/d。

五、微生物污染问题

海口美兰陈琼原早餐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碗),其中大肠菌群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复用餐饮具(餐馆自行消毒)中不得检出大肠杆菌。复用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在生产过程中受人员、工器具等的污染;也可能是灭菌工艺不彻底导致的;还可能与储存条件不当有关。

六、其他问题

海口秀英湘香小碗菜餐饮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碗),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采用化学消毒法的餐(饮)具中不得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餐(饮)具中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原因可能是由于餐(饮)具消毒单位使用的洗涤剂不合格或使用量过大,或未经足够量清水冲洗。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防控风险。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可拨打12345投诉举报。

作者: 蒙健
责任编辑: 王思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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