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公布3起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案件

南海网、新海南客户端11月25日消息(记者 蒙健)近期,市场监管部门对多家经营主体涉嫌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11月25日,根据调查结果,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对3家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经营主体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予以公布。

案例一、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 洋浦三都创艺刺青店被重罚5万元

今年8月19日,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收到的违法线索,对洋浦三都创艺刺青店开展调查。经查,该店在未核实服务对象年龄的情况下,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收取文身服务费380元。

其行为违反《海南经济特区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鉴于该店拒不如实交代违法事实,且一年内同一违法行为违反两次,拒不改正,忽略对未成年人保护的义务,其行为符合《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的规定,给予从重处罚,儋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店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80元、罚款50000元。

案例二、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 海口琼山豪客来纹绣店被罚2.5万元

今年7月2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根据收到的违法线索,对海口琼山豪客来纹绣店开展调查。经查,该店在未核实服务对象年龄的情况下,向到店的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收取文身服务费500元。

该店的行为违反《海南经济特区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海口市市场监管局琼山分局依法对该店警告,没收违法所得500元、罚款25000元。

案例三、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 海口龙华八月雕青美业店被罚款1万元

今年8月6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龙华分局根据收到的违法线索,对海口龙华八月雕青美业店开展调查。经查,该店在未认真核实服务对象年龄的情况下,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收取文身服务费2824元。

海口龙华八月雕青美业店的行为,违反《海南经济特区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鉴于该店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交代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明材料。海口市市场监管局龙华分局依法对该店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824元、罚款10000元。

海南省市场监管局表示,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对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行为的排查和查处力度,并将相关案件查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对相关违法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同时,向社会广泛征集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违法行为的线索,呼吁包括学校、学生家长在内的社会各界积极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文身经营主体的相关违法行为,举报热线:12315。

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海南经济特区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若干规定》执法检查

日前,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25年监督工作计划,省人大常委会对全省贯彻实施《海南经济特区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开展专项检查,推进保护未成年人法规有效实施。

检查组先后赴海口、三亚、儋州、琼海、万宁、定安等地,听取相关市县政府及职能部门工作汇报,与人大代表、群众代表、相关经营主体等深入交流,充分收集社会各界反映存在的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并召开省直有关单位座谈会,听取相关情况汇报,进一步了解掌握《若干规定》贯彻实施情况。

检查组认为,自2023年9月1日《若干规定》实施以来,全省各部门坚决扛起保护未成年人的职责使命,按照法规要求,从加强组织领导、规范经营行为、强化部门协同、完善监管链条、深化宣传培训等方面入手,全面开展文身市场治理,严厉打击违规行为,有效遏制了未成年人文身现象。

检查组指出,《若干规定》自实施以来已取得积极成效,但随着互联网平台的快速发展、人员流动的不断加快以及社会关注度的不断提升,法规落实仍存在提升空间。建议进一步加强经营主体动态监管,强化线上管理,对有“未成年人文身”“学生文身”等违规信息实时监测、一键下架,优化执法取证流程,建立明确、可操作的未成年人身份核验规范。建议制定文身服务经营主体责任清单,定期开展经营主体合规检查,同时加强社会监督力量,简化举报流程,根据举报的违法情节严重程度、涉案金额大小进行奖励,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共治格局。要优化部门协同机制,进一步深化执法与司法协同,同时研究文身后未成年人权益救济与支持的相关内容,发挥《若干规定》的指引与补位作用,助力法治保护更趋完善。

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代表、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省直相关单位业务负责人参加执法检查。相关市县人大常委会和政府有关负责人参加有关活动。

作者: 蒙健
责任编辑: 林靖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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