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侵犯摄影师作品权益后,视觉中国发布道歉声明

据中国新闻网消息:持续两年多的摄影师起诉视觉中国侵权一案近日迎来进展。法院一审判决视觉中国侵犯戴建峰一张作品的权益,要求其官网刊载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1.5万元。

11月22日,视觉中国在官网首页发布判决中要求的声明。

声明全文:

本声明是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汉华易美视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统称“我公司”)因著作权侵权纠纷对戴建峰的消除影响声明。

我公司是网站www.vcg.com的管理者和所有者,该网站展示并销售的名为《银河下的村庄》的图片,系案外第三方盗图上传,经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定,《银河下的村庄》的著作权人为戴建峰,我公司展示、销售《银河下的村庄》图片的行为侵害了建峰对该作品享有的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对此我们致以歉意,涉案作品已于诉讼发生后在网站下架,侵权行为终止。

我公司今后将更加注重著作权人的权利保护,持续完善内容审核流程,为维护健康的版权生态持续贡献力量。

特此声明。

此前报道:

11月20日,摄影师戴建峰发文称,其起诉视觉中国侵权一案已由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据判决书,法院认为,由视觉中国签约供稿人周某盗用戴建峰作品并违规上传的《银河下的村庄》构成侵权,应赔偿戴建峰15000元,并在网站首页刊载声明,用以消除影响;而视觉中国销售戴建峰的另外148张照片不构成侵权。

据九派新闻此前报道,2023年戴建峰发文称,其在公众号使用自己的摄影作品,却被视觉中国告知侵权并索赔,“打开所谓的侵权照片,竟全是我自己拍摄的作品”,而他此前并未与视觉中国有过任何合作,也未将照片上传进他们的图库。

21日,戴建峰告诉九派新闻,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他对判决结果表示接受。他感慨历时两年的诉讼“很漫长”,心态也从一开始的义愤填膺转为了平静。之所以能坚持,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他得知还有很多人也有过类似的遭遇,他们都在支持他。

戴建峰认为最重要的一点是,“我用我自己的照片,被他要求赔偿的这种行为”,法院的判决给了评价认为是明显不当的,是带有销售意味的。

对话戴建峰。

【1】接受结果,坚持诉讼是因我不是个例

九派新闻:你对于判决结果怎么看待,包括判决书提到的,另外148张照片不构成侵权?

戴建峰:法院认为视觉中国对于这148张照片有一定的合理授权,虽然我有不同的看法,也不存在对于结果是否满意,我会接受法院的判决结果。

九派新闻:从你维权到一审结束历时两年,回顾这次诉讼,你的感受是怎样的?

戴建峰:我觉得这两年好漫长,能坚持下来很不容易,2023年的时候,我曾经收到了不知道从哪来的,针对我和我家人的死亡威胁。如今一审结果出来,双方都没有上诉,算是给这件事画上了一个句号。

而且在这中间,法院组织进行过很多次的庭前调解,我都没有接受,因为我觉得对方提供内容里面的公开的措辞,其实更多的是在掩盖一些东西,会有一点点导致这个事情性质的变化。

九派新闻:为什么想要坚持诉讼?

戴建峰:因为从最初这个事情的发酵,我看到了不只是我,还有其他的人也曾经遭受过视觉中国这种不合理的做法:通过操作图片版权最终做成销售行为。发生这个事件之前,我的朋友也因为用了我拍的这个照片,被视觉中国说是侵权索赔。其实有很多人都在支持我去维权,所以我坚持下来了,但真的不太容易。

图/受访者社交平台。

【2】最重要的是法院认为“我用自己照片被要求赔偿”是不恰当的

九派新闻:判决结果中对你来说最重要的一点是什么?

戴建峰:最重要的部分是,2023年视觉中国通过邮件和电话向我提出照片侵权,一审判决认为视觉中国该行为存在明显不当。即法院认定“我用我自己的照片被他要求赔偿”这种行为是不恰当,带有销售意味的。

而且也最终确定了对方的行为是属于侵权的行为,侵权行为在我看来,其实非常严重地损害了我的利益。因为是通过第三方获得我的照片,对外进行销售。我们取证了解到对方以2400块钱一张的照片跟别人签下合同,还说他有这个相关的权利,但其实都是非法获取的。

九派新闻:像你说的终于画下了句号,会不会感觉松了一口气?

戴建峰:其实没有,我很平静地去接受了结果,也想要平静地去处理这个事的后续。一开始我遭遇这个事的时候,是很义愤填膺的状态,但可能经过了两年时间,脾气都被时间减少了。

九派新闻:你觉得你的遭遇会给创作者带来哪些警示?

戴建峰:对于我自己而言,我一直是一个摄影师,但对于知识产权方面的了解是不够的,我会去加强这方面的学习。虽然发生了这样的事,但不会改变我的目标和方向吧。

大家一定要注意保护好自己创作的作品,比如我们拿起手机拍摄的时候,拍摄的照片都是我们自己的作品,要注意不能被别人随便地使用。

作者:
责任编辑: 梁嘉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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