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护理保险缴费标准有哪些?海南医保部门详解
南海网、新海南客户端2025-11-14 15:12:28
南海网、新海南客户端11月14日消息(记者 王小畅)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决定在全省统一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对于人们关心的长期护理保险缴费标准及实施问题,医保部门有关负责人在14日海南省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海南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专场发布会上进行了解读。

11月14日,“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五十三场)——《海南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专场举行。记者 黄东光 摄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维华介绍,缴费人群主要区分用人单位、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等四类,缴费的总体原则是坚持低水平起步。
第一类是用人单位职工。缴费费率为0.3%,由单位和个人各分担0.15%,缴费基数与基本医疗保险保持一致。需要说明的是,单位缴纳0.15%的同时,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从6%降为5.85%,降了0.15%,实际上单位不需要额外增加缴费,据此测算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平均缴费每月约12元、企业职工约9元。
第二类是退休人员。单位不缴费,个人缴费费率为0.15%,每人每月平均缴费约5元。需要重点说明的是,长护险保障的失能人员,老年人占到八成以上,是最大的受益群体。而按照社会保险权责对等的原则,退休人员需缴费才能享受待遇。考虑到退休人员养老金通常低于在职时的收入,因此我们按照国家的统一要求,将费率定为0.15%,缴费基数是个人养老金,缴费实际金额是低于在职时的,但是享受的待遇是一样的。
第三类是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为0.3%,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为了减轻个人缴费压力,我们也相应地降低了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从5%调整为4.85%)0.15%,降低后,灵活就业人员所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长期护理保险费,与原来只需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相比,个人每月实际只需多出2元。
第四类是城乡居民。在建制初期缴费费率为0.15%,缴费基数为全省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财政与个人同比例分担,2026年个人每年需缴纳26元。需要说明的是,考虑到方便群众和城乡居民医保成熟的缴费机制,这26元,与城乡居民医保同步征缴,年满18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一共是426元,这也是2025年征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稍微延后的重要原因。
对于失能等级评估问题,李维华表示,失能等级评估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家医保局、民政部联合印发的《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执行,确保评估标准全国统一、客观公正。评估工作由专业独立的社会化评估机构承担,我们将对这些机构实行定点管理,实行全程监管,以此约束、监管、规范评估机构行为。同时,按照国家要求,我们将积极探索评估结果全国范围互认,未来相关部门可按需使用。
对于如何打通长期护理保险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海南省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李镭回答称,为确保制度在海南顺畅运行,省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及全省经办机构主要从经办服务机构配套、失能鉴定机构遴选、定点护理服务机构遴选、失能人员待遇保障四个方面开展。
李镭称,一是选好第三方服务商,确保经办服务网络覆盖全域。我们计划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第三方机构协助参与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在全省范围内设立南北两个经办服务中心,在每个市县设立经办服务网点,构建覆盖全域、专业可靠的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网络。第三方机构将协助医保经办部门开展失能等级评估申请的受理、评估,参与护理服务的监管和费用报销审核等工作,并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的政策与经办咨询服务。
其次是选好失能评估机构,确保评估公开公平公正。我们将在全省范围内遴选资质合格、数量充足的失能等级鉴定评估机构,建立方便群众的多元化线上、线下失能鉴定申请渠道。
三是选好护理机构,确保护理服务保障稳定可靠。我们将根据群众护理服务需求,及时遴选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的长期护理保险服务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范围,群众需求在哪,我们就把服务延伸到哪,让每个失能人员能够就近便利地享受居家、社区和机构护理服务,确保待遇“应享尽享”。
此外,做好规范化建设,确保经办服务标准全省统一。将制定统一的经办服务和待遇报销标准化流程,组织全省各级经办机构做好长期护理保险的参保登记、权益记录、待遇给付等工作,开展针对性宣传解读,对全省经办、评估及服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确保所有参与方都能准确理解政策、熟练操作流程,实现经办服务标准全省统一,推进长期护理保险相关公共服务均等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