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公布4宗商品过度包装典型案例 涉及月饼、茶叶产品

南海网、新海南客户端9月23日消息(记者 蒙健)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进一步规范节日市场秩序,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持续加大商品过度包装监督执法力度,依法纠正一批生产经营过度包装商品的违法行为。9月23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4起商品过度包装典型案例。

案例一、销售混装月饼 琼中营根鸿泰超市被责令下架停售产品

9月15日,琼中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日常巡查开展中秋节月饼过度包装执法检查,发现琼中营根鸿泰超市销售的一款品名为“鸿嘉裕月饼”月饼礼盒,净含量1250克(规格:125克×10件),其包装内置放刀叉,属于月饼与其他产品混装,不符合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及第1号修改单的规定要求。

该超市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琼中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该超市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下架相关产品停止销售。

案例二、销售包装空隙率超标月饼 保亭保城琼香饼厂被责令下架停售产品

9月11日,保亭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月饼过度包装专项执法检查,发现保亭保城琼香饼厂销售的“万事如意”月饼礼盒,净含量:960克(规格:120克×8件),长方体外包装,长、宽、高为43cm×33cm×7cm,经手动法现场测算,包装空隙率为32%,不符合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单件净含量>50g,空隙率≤30%”的规定要求。

保亭保城琼香饼厂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构成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保亭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该厂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下架相关产品停止销售。

案例三、生产经营混装月饼 东方东海新大红烘焙店责令被下架停售产品

9月12日,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月饼过度包装专项执法检查。经现场检查,发现东方东海新大红烘焙店存放在经营场所内的一款“鎏光溢月”的月饼礼盒,其包装内置放刀叉,属于月饼与其他产品混装,不符合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及第1号修改单的规定要求。

该店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构成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该店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下架相关产品停止销售。

案例四、销售包装空隙率超标茶叶 昌江石碌宜轩茶馆被下架并停售产品

3月12日,昌江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茶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当事人销售的“亦壶香礼盒”品名:大红袍,净含量:200g(规格:100g×2罐),茶叶礼盒外包装为长方形,长、宽、高为29.5cm×19.6cm×12.0cm,经手动法现场测算,该款茶叶礼盒的包装空隙率为42.35%,不符合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单件净含量>50,空隙率≤30%”的规定要求。

昌江石碌宜轩茶馆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构成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被责令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下架相关产品停止销售。

作者: 蒙健
责任编辑: 林鸿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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