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租房备案 记者体验后来教你

南海网、新海南客户端9月16日消息(记者 林文泉)2025年9月15日,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住房租赁的行政法规——《住房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其中规定租房后必须进行备案,如果不备案将会被处罚。日前,记者走访海口市线下办理租房备案,提醒大众去办理的时候切记带齐材料。

租房不备案将受到处罚

按照《条例》规定,住房租赁合同订立后3个工作日内,出租人就得通过住房租赁平台办理登记备案;要是出租人没办,承租人自愿去办,住房租赁平台也得受理。

《条例》对出租房屋的企业和房产中介不办理备案的情形,做出了处罚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个人不办理备案的处罚,依据2012年实施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

多数市县可在网上申请备案

日前,记者电话咨询12345热线,根据工作人员介绍,得知办理租房备案可在APP软件海易办网上申请。

随后,记者打开海易办,搜索房屋租赁,点击服务栏的“房屋租赁”,转跳页面后可以选择自己所在的市县,根据提示确认自己是租客,还是房东或中介,然后按照系统提示填写房屋地址、租赁期限、租金这些基本信息,再把租赁双方的身份证、房屋权属证明、住房租赁合同等材料拍照上传,提交备案申请。

在海易办搜索房屋租赁。

在海易办按提示选择自己的身份。

在海易办上根据提示提交材料。

线下申请要带齐材料

日前,记者通过海易办尝试在海口进行租房备案,提示“建设中”,随后选择在海口市龙华区政务服务中心尝试申请租房备案,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迅速得知办理租房备案需要携带的材料。

海口市民可以在线下办理租房备案。

通过“海口市行政审批事项一次性告知单”得知,办理租房备案必要的材料有:出租共有房屋需提供其他产权人身份证(线上免提交)、共有人同意出租意见书;出租代管房屋需提供房屋所有权人授权出租的材料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转租房屋需提供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材料;有多个承租人需提供其他共同承租人身份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如果租赁房屋是自建房,需提供以下材料:房屋情况材料(原件),房屋租赁当事人双方有效身份证件,房屋租赁合同。

如果租赁房屋是商品房,需提供以下材料:有房产证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以上二种材料只需要其中的一项,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无产权无备案信息需提供购房合同、发票或收据水电费缴纳凭证(连续12个月)或物业管理费(连续12 个月);无产权有备案信息需提供商品房销售合同备案表个人及家庭不动产证明、企业不动产证明。(以上三种材料只需按情况提供一种,证明事项,海易办申请或不动产中心开具。)无产权无备案且产权属于开发商单独所有需提供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产权声明或企业不动产证明、水电费缴纳凭证(连续12个月)或物业管理费(连续 12个月)。同时,必须携带租赁当事人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房屋租赁合同。

如果租赁房屋是集资房,需提供以下材料:有集资房协议需提供:房屋情况材和集资协议;无集资房协议需提供房屋所有权声明,或者企业机读档案和收据和企业机读档案和发票;房屋租赁当事人双方有效身份证、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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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陈月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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