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海南自由贸易港口岸管理服务条例(试行)》亮点解读来了
南海网、新海南客户端2025-08-14 17:32:05
南海网、新海南客户端8月14日消息(记者 汪慧)《海南自由贸易港口岸管理服务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紧扣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的实际需要,对口岸规划布局、规范管理、优化服务和安全高效运行作出针对性规定,突出“二线口岸”建设管理制度规范和口岸通关便利化制度创新,为构建与高水平对外开放相适应的口岸管理服务体系提供了法治保障。8月14日,“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 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 (第四十七场)——《海南自由贸易港口岸管理服务条例(试行)》和 《海南自由贸易港 “二线口岸”通关信用管理若干规定》专场解读了《条例》诸多内容亮点。

8月14日上午,“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四十七场)——《海南自由贸易港口岸管理服务条例(试行)》和《海南自由贸易港“二线口岸”通关信用管理若干规定》专场在海口举行。记者 李昊 摄
《条例》围绕建设“平安、效能、智慧、法治、绿色”口岸,要求口岸建设应当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坚持高标准建设、集约共享、低碳环保、创新监管、协同推进原则;口岸管理服务应当对标国际先进水平,运用现代化监管方式,优化通关流程,提高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构建“省级统筹+市县落实+部门协同”的三级口岸管理职责体系。
《条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对外开放口岸准入退出、建设验收、临时开放、临时启用等全链条环节的制度和程序,增强了口岸建设管理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明确对外开放口岸的设立或者扩大开放,由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提出建议、组织口岸查验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查验基础设施分级验收制度,规定查验基础设施建成后,由省级组织预验收合格再报请国家口岸管理部门正式验收,并规定对口岸内新建、改(扩)建码头、泊位、航站楼等的验收实施省级审批国家备案制;特别规定由省人民政府负责实施水运对外开放口岸开放范围内部分码头、泊位的退出管理,并另行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二线口岸”建设管理制度是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有关规定,在海南自贸港实施的一项特殊制度。《条例》通过明确“二线口岸”设立、建设、验收、临时启用、退出等程序,强化各环节的衔接贯通,进一步增强了口岸建设管理的系统性和连贯性。
《条例》还突出口岸通关便捷和贸易便利的目标,围绕综合运用制度创新、科技赋能、程序简化、资源协同等手段,全面提升口岸通关效率和服务水平作出相关制度安排。比如压缩通关时间,提升通关便利水平;优化“二线口岸”通关模式,规定动植物检疫检测、出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有关费用征收减免等管理活动前推后移至“二线口岸”以外区域;推动口岸智慧化建设,加快口岸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实现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跨部门服务集成,支持全流程无纸化通关等。
南海网版权声明:以上内容由南海网原创生产,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对上述内容的任何部分进行使用、复制、修改、抄录、传播或与其它产品捆绑使用、销售。如需转载,请与南海网联系授权,凡侵犯本公司版权等知识产权的,本公司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电子邮箱:nhwglzx@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