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营商环境问题受理平台解决企业诉求中90%以上是民企
南海网、新海南客户端2025-08-13 16:11:04
南海网、新海南客户端8月13日消息(记者 汪慧)优化营商环境,有利于增强民企信心。《海南自由贸易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中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帮助解决民营企业反映的合理问题,这也是很多民营企业关注关心的内容。在8月13日举行的“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若干规定》专场,海南省营商环境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何霁锋分享了海南在解决民营企业反映问题方面的做法和机制。
海南省营商环境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何霁锋。记者 黄东光 摄
据介绍,海南2021年上线营商环境问题受理平台,已受理的企业各类诉求中90%以上是民营企业。这得益于海南依托12345热线(营商环境问题受理平台)、政务服务大厅以及大调研大服务活动等线上线下渠道,建立全量营商环境问题归集处置机制,集中受理营商环境方面的咨询、投诉、举报及建议,实行线上线下联动办理,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四十六场)《海南自由贸易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规定》专场。记者 黄东光 摄
海南推行“清单化”督办机制,压实问题处置主体责任。对企业反映的问题,于1个工作日内转相应承办单位办理,承办单位3个工作日内报送责任部门和责任人,10个工作日内报送办理结果或者办理进度,并提出具体解决方案;对复杂疑难问题采取“领导包案”“挂牌督办”等方式,持续跟踪督促解决;对于久拖不决、推诿扯皮的问题,通过与“监督一张网”建立贯通衔接机制,实行全流程“嵌入式”监督和再监督。
新闻发布会 | 海南省营商环境建设厅从四方面做法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在创新“多元化”解决机制方面,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广泛关注的典型性问题,由相关市县和省级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领办,统筹相关单位研究解决难题。对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的复杂疑难问题,建立法治会诊机制,营商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牵头组织司法行政、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县(乡镇)政府,以及律师和专家等进行“法治会诊”,通过“属地主责、部门支持、府院联动、纪法衔接、共同协商”的做法,依法推动形成解决方案。
海南还强化“闭环式”处理机制,建立问题受理、核实处置、法治会诊、跟踪监督和回访评价体系,各级营商环境主管部门按照办结标准和程序严格审查,对未达到办结标准的持续跟踪督办,确保问题实质性解决,办理结果及时向诉求人反馈并征求诉求人满意度,形成服务企业全链条响应和全周期管理闭环。
下一步,海南省营商环境建设厅将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切,持续推进营商环境表层修复和深度优化,不断建立健全涉企服务长效机制,继续擦亮“海南自贸港为您来服务”品牌,有力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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