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补贴15500元 海口市龙华区启动第三批汽车消费补贴活动

南海网、新海南客户端8月12日消息(记者 张野)8月12日,记者从龙华区商务局获悉,为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本地汽车行业消费增长,该局联合云闪付APP平台共同推出了“龙华区第三批汽车消费补贴”活动,为在指定期间内购买小型汽车(不含专项作业车)的个人消费者提供购车补贴。

优惠购车活动时间为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补贴申请受理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31日(含当天,逾期不予办理)在云闪付APP平台按要求自行申报。

此次补贴涵盖燃油车与新能源车两大类,共计补贴745辆车,总金额达442.75万元人民币。

补贴分为五档:

第一档,购车发票(含税,下同)金额为10万元(含)以上-20万元(含)以内,补贴300辆,补贴标准为燃油乘用车新车补贴3500元/辆,新能源乘用车新车补贴4500元/辆;补贴申请受理时间:10月13日10:00。

第二档,购车发票金额为20万元(不含)以上-30万元(含)以内的,补贴400辆,补贴标准为燃油乘用车新车补贴5500元/辆,新能源乘用车新车补贴6500元/辆;补贴申请受理时间:10月13日10:30。

第三档,购车发票(含税,下同)金额为30万元(不含)以上-50万元(含)以内的,补贴30辆,补贴标准为燃油乘用车新车补贴8500元/辆,新能源乘用车新车补贴9500元/辆;补贴申请受理时间:10月13日11:00。

第四档,购车发票金额为50万元(不含)以上-60万元(含)以内的,补贴10辆,补贴标准为燃油乘用车新车补贴10500元/辆,新能源乘用车新车补贴11500元/辆;补贴申请受理时间:10月13日11:30。

第五档,购车发票(含税,下同)金额为60万元(不含)以上,补贴5辆,补贴标准为燃油乘用车新车补贴14500元/辆,新能源乘用车新车补贴15500元/辆;补贴申请受理时间:10月13日11:30。

符合条件的购车者需通过云闪付APP完成补贴申请,上传包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行驶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将直接转入购车人绑定的一类借记卡账户中。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活动每位购车人仅限享受一次补贴,且需确保所提交的信息和资料真实有效。

补贴额度及数量

责任编辑: 莫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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