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推动外商投资制度型开放 擦亮海南自贸港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新名片
海南日报2025-08-01 08:21:37
立法推动外商投资制度型开放
擦亮海南自贸港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新名片
——《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条例》解读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商务厅
2025年7月30日,海南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共三十七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一、出台《条例》的背景和意义
吸引外商投资是海南扩大对外开放、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举措。党中央、国务院将促进外商投资作为推动高水平自贸港建设的重要一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明确,海南自贸港实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进一步放开外商投资准入,放宽市场准入,对海南自贸港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和促进外商投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海南紧扣“努力把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成为引领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的重大战略安排,持续加大开放力度,对全球投资者的吸引力愈发增强:5年来,实际使用外资1025亿元,年均增长14.6%,实际使用外资额排全国前列。新设外资企业8098家,年均增长43.7%;176个国家和地区在琼投资;免签政策全国最优,共85个国家可免签入境海南。海南制度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态势日益显现,成为全球投资的“新热土”、优选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稳定外资规模等一系列决策部署,推进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提升海南自贸港吸引力,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制定《条例》,立足打造引领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突出外商投资领域制度型开放,着力构建更加自由、更加便利、更加开放的外商投资制度,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条例》的贯彻实施,有利于推动海南自贸港在制度型开放上迈出更大步伐,为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促进体系,完善外商投资管理服务体制,持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提升外资企业获得感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
(一)完善促进外商投资举措。紧扣更大力度、更加有效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要求,多措并举促进外商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一是明确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依法先行先试更加自由、更加便利、更加开放的外商投资政策措施,实施特别适用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二是规定有序推动扩大外资市场准入,围绕四大重点产业、聚焦“五向图强”领域,推进扩大开放,并对医疗、教育、证券等领域率先开放提出细化落实措施;三是创新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招商机制和形式,引导外国投资者在重点产业领域进行投资,鼓励在养老服务、文化和旅游等服务业领域吸引利用外资;四是强化国际交流合作,支持外资研发中心设立和发展,支持其平等参与科研活动、享受大型科研仪器共享服务,并对总部经济发展、国际展览会举办、企业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等作出规定;五是创新推行外商投资促进成效评估制度,要求有关部门根据评估情况及时调整政策。
(二)强化对外商投资的金融支持。实施海南自贸港各项金融改革开放与创新举措,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一是对各类金融机构开展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业务,扩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证券化等融资服务,以及优化和创新开发保险产品等作出规定,支持金融机构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投融资汇兑便利化等方面金融产品和服务;二是建立健全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管理便利化制度,推动简化相关基金设立流程和外汇登记等手续,明确外商投资企业开展股权投资的扶持政策;三是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再投资,实施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再投资免于外汇登记政策,对再投资给予配套优惠政策;四是探索提升跨境支付效率,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汇兑、结算、融资、担保、风险管理等服务,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支付工具和方式。
(三)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主动对标《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等国际规则和公约,推进外商投资制度创新。一是鼓励外商投资企业自愿遵循企业社会责任原则,践行环境、社会和治理的理念;二是明确外商投资企业平等适用各项政策,重点对外商投资平等参与政府采购、地方标准制修定以及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等作出更开放、更便利的制度设计;三是创新简化证明文件的规定,规定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或者身份证明等材料可免于公证、认证或者附加证明书。
(四)加强外商投资权益保护。回应外资关切,落实相关投资保护措施。一是明确依法保护外国投资者所得和其他合法权益,对出资、收益等的自由汇入和汇出、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的履行、网络侵害合法权益行为的处置等作出规定;二是建立健全跨区域、跨部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在边境保护、海关备案和海外纠纷应对等方面加强保障和服务,并要求主管部门积极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研究;三是建立完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推动调解、仲裁规则与国际接轨,为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
(五)优化外商投资政务服务。围绕构建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完善外商投资全过程服务保障措施,一是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外商投资服务体系,通过优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外商投资项目服务协调机制等措施,便利涉外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为外资项目提供全周期服务保障;二是健全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通过创设企业首席服务专员、在政务服务办事场所设立国际服务专区、完善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协调工作制度等创新举措,及时了解并帮助外商投资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三是明确为外商投资企业发展提供更多要素支持,在规范信息报送,优化出入境、停居留政策,指导支持申请经认证的经营者等方面作出规定。
南海网版权声明:以上内容由南海网原创生产,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对上述内容的任何部分进行使用、复制、修改、抄录、传播或与其它产品捆绑使用、销售。如需转载,请与南海网联系授权,凡侵犯本公司版权等知识产权的,本公司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电子邮箱:nhwgl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