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届中央第六轮巡视对象公布
人民日报客户端2025-07-14 19:10:35
经党中央批准,二十届中央第六轮巡视将对北京市、天津市、辽宁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贵州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常规巡视,并会同有关省委巡视机构对沈阳市、大连市、哈尔滨市、南京市、厦门市、济南市、青岛市、广州市、深圳市、西安市等10个副省级城市开展联动巡视。
作者: 赵成
责任编辑: 陈月婷
南海网版权声明:以上内容由南海网原创生产,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对上述内容的任何部分进行使用、复制、修改、抄录、传播或与其它产品捆绑使用、销售。如需转载,请与南海网联系授权,凡侵犯本公司版权等知识产权的,本公司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电子邮箱:nhwgl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