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回医保基金1948.58元!海口市首份医保基金司法建议书正式落实

南海网、新海南客户端6月30日消息(记者 林文泉)30日上午,在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法庭内,海口市首份医保基金司法建议书正式落地落实,追回医保基金1948.58元。据悉,海口市龙华区医保局当天对司法建议逐条落实回复,并与龙华法院共同签署《医保基金追偿协同治理工作合作备忘录》和《党支部结对共建工作方案》,将建议固化为长效工作机制,“立足小切口,解决大问题”,更好守护人民群众的“救命钱”。

龙华法院与海口市龙华区医保局签署《医保基金追偿协同治理工作合作备忘录》等。记者 林文泉 摄

法院审理过程堵住医保基金“漏洞”

2024年6月28日下午,陈某新驾驶小型轿车由北往南方向通过海马一横路与海马二横路交叉路口,与由东往西方向通过路口的龚某国骑行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结果造成原告龚某国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随后,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龙华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陈某新负事故主要责任,原告龚某国负事故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龚某国被送往海口市中医医院门诊治疗,后又在该医院复查,花费4500多元。龚某国要求陈某新及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6.6万多元,双方协商无果,遂诉上法庭。

龙华法院速裁庭在审理案件中,发现龚某国在医院治疗期间,使用1948.58元医保基金。陈某新驾驶的车辆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险,上述使用的医保基金未超出交强险限额,故保险公司应该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此笔费用。如果任由龚某国在此案中使用医保基金,不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更造成医保基金不当流失,影响医疗保障制度的可持续运行。

6月30日,在此案审理过程中,龙华医保局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经龙华法院和顺民商事调解中心组织调解,保险公司同意向医保局全额支付医保基金垫付的1948.58元,成为医保基金追偿协同机制的首个成功案例。

庭审现场。记者 林文泉 摄

创新司法建议开出协同治理“良方”

为强化医保基金监管,维护医疗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龙华法院向龙华医保局发出海口市首份司法建议书,提出三项核心举措。信息协同快查:建立“法院即时移送线索→医保核查→及时反馈”的高效核查机制;全流程追偿闭环:构建“法院出具退还建议书→医保追缴”的无缝衔接追偿体系;探索诉讼新机制:推动医保局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身份参与诉讼,实现伤者赔偿与医保追偿“一案解纷”。

6月30日,龙华法院与海口市龙华区医保局召开专题座谈会,医保局对司法建议逐条落实回复,并与龙华法院共同签署《医保基金追偿协同治理工作合作备忘录》和《党支部结对共建工作方案》,将建议固化为长效工作机制,更好守护人民群众的“救命钱”。

打造“龙华样板”共筑医保基金防线

现场,海口市龙华区医保局局长王兴旺表示,区医保局郑重承诺全力落实备忘录,共建“信息核查、全流程追偿、诉讼参与”三位一体协作机制。这不仅是业务配合,更是机制创新,目标是形成全省首个“司法-医保”全链条追偿规程,打造可复制的部门协同治理“龙华样板”并深化党建业务融合。

龙华法院副院长范晨表示,医保基金安全关乎民生福祉与社会稳定,法院将与医保等部门携手推进。建立联动筛查机制,落实全流程闭环追缴,实现赔偿与追偿一体化解决;深化联动协作,提升治理新效;依托党支部共建协议抓手,联合开展积极普法宣传,共同打造医保基金协同治理的“龙华样板”。

龙华法院介绍,通过发出并落实这份具有开创性意义的司法建议书,成功构建起司法审判与行政监管高效联动的创新机制。这不仅追回了流失的医保基金,更为全省破解医保基金追偿部分难题提供了可复制的“龙华样板”,有力守护公共医疗保障资源的安全与公平,提升海南自由贸易港现代化治理水平。

责任编辑: 陈倩柔

推荐阅读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5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966123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