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不合格校服!海南一服饰公司被罚1.8万余元
南海网、新海南客户端2025-06-16 18:45:45
南海网、新海南客户端6月16日消息(记者 蒙健)6月16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获悉,因生产短袖衬衣校服经检验产品纤维含量不合格,海南金帛服饰有限公司被依法予以处罚款1.8万余元。
今年2月17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接到海南金帛服饰有限公司生产的短袖衬衣经抽样检验不合格的线索。检验报告显示,2024年10月22日,受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海南省教育厅委托,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的抽样人员在海南省文化艺术学校内开展省级监督抽查,对海南金帛服饰有限公司生产的短袖衬衣进行抽样检查。
经抽检发现,海南金帛服饰有限公司产的短袖衬衣(型号:180/100A)检验结论是:经抽样检验纤维含量项目不符合GB/T31888-2015标准要求,依据《校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4年版),判定为不合格。据悉,纤维含量即产品采用原料的成分含量,是纺织产品内在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反映产品的内在特征和价值取向,也是消费者选购产品最为关注的内容之一。纤维含量与明示值不符,不但不能正确指导消费,而且有欺骗消费者之嫌。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在接到该检验报告后,依法对琼山区凤翔街道办儒逢村委会宝荫村的海南金帛服饰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不合格短袖衬衣校服,但未发现厂内存放有同批次的同款短袖衬衫,以上情况执法人员已拍照取证。
经执法人员调查,海南金帛服饰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服装的生产活动,于2024年9月生产了270件短袖衬衫(型号:180/100A),销售价格为44元/件,涉案货值为11880元。上述抽检的270件校服已经分发学生,无法追回。根据该公司提供的校服面料购销合同、转账记录及面料供货方的书面证明,当事人购进上述抽检校服面料的原材料购进货款为5280元,违法所得为6600元。
海南金帛服饰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短袖衬衣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属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对此,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依法对该公司予以处罚款11880元,没收违法所得6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