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海南一周答复 | 旧房改造、抄表到户、房屋整改……这些住建问题有新回应→
南海网2025-04-23 16:11:42
2025年4月12日至4月18日,“问政海南”共收到网友留言111条,在这周留言中,网友留言内容中关于保障性住房、电力工程、物业管理、房屋维修、房产交易、非法集资、建筑噪音等相关问题较多。
回应关切
这些留言已回复
问:海口佳润小区因捆绑居民用电和公摊面积,造成居民用电严重虚高,与电网公司发布的每度电0.6毛严重不符。请相关部门核实情况,要求物业及时整改。
答:现将检查情况反馈如下:经了解,该小区的基本电费为0.6295元/度,公摊费用为0.22元/度(公摊包括变压器损耗、线路损耗、公共照明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三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
2024年4月份针对公摊电费的问题,物业有张贴公告公开征集业主的意见,如业主有异议,可向物业反映。最终以三分之二业主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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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全国不动产登记已经全面铺开,海南已全部开展起来,陵水农村也测绘测量了好久,椰林城东农村宅基地也确权好多年,却迟迟不见发证。后经多方了解,在规划内是不给予办理不动产确权证。规划和办理不动产证有关联吗?
答:您好!您反映关于陵水椰林城东农村宅基地迟迟未发不动产证的问题已收悉。请提供土地测绘图光盘,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到椰林镇便民服务中所进行核实用地性质。符合村庄规划的可以报建。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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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海口市琼山区府城新城路藤园阁小区想安装煤气管道,应该如何安装?老小区如何安装?
答:工作人员于2025年4月19日联系市民。已告知职能部门将安排工作人员于下周进行现场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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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是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凤翔西路裕通花园业主,我们小区自从2022年纳入老旧小区改造施工范围施工到现在,小区外墙基本上搞完,电表抄表到户却成了半拉子工程丢在那了。电表已安装,线槽已安装,但是电线却未接。现在夏季已经来临,用电高峰容易跳闸,加上新能源汽车想安装充电桩都没法安装。请问何时能把抄表到户改造施工完成?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算是完成了吗?通过验收了吗?
答:该投诉内容为2022年老旧小区电力改造工程,经核实,该小区为低压改造小区,因电力抄表因涉及原有高压设备(未在改造范围)以及老化,目前正在对接供电部门以及街道办了解签订接收小区原有高压设备接管移交协议事宜,同时职能部门将督促施工单位加快完成改造内容,感谢市民的来电,在此期间给市民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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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本人2022年购买了澄迈县金马大道三横路中嘉嘉园的商品房,合同规定交房日期是2023年8月30日。现在还没有交房,根据合同的规定逾期90天我有权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退房退款。现在决绝协商退房退款。希望领导能帮帮我,从中调节要求开发商按合同规定履行合同。
答:尊敬的诉求人,您好!您反映关于澄迈县金江镇中嘉嘉园逾期交付的问题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及《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相关规定,买卖双方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发生法律效力,同时,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的相关规定,商品房买卖属于民事主体之间的合同法律关系范畴的问题,行政职能部门没有依据任意介入或强制干预,有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由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并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如一方违约,另一方当事人有权按合同约定向开发商主张违约赔偿责任,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支持,如对该工单还有疑问,可再次来电澄迈县房管局(电话:0898-67606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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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是海口观澜湖星光里1期业主,2024年10月31收到物业入伙通知书,11月1日想去收房拿钥匙,看到房间多处地砖墙砖空鼓,不锈钢水龙头生锈等诸多问题需要整改。物业及其他人员说得1个月,到现在已经将近半年时间还没有整改好。现在还越来越严重了,房间几乎成了垃圾厂,卫生特别的糟糕。
答:经协调,建设单位将上门核实后做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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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诉求
暂未得到回复
●临高临昌小区建设安装变电箱太靠近房间窗户不到2米,现在只建地基,望相关单位重新评估选址,排查安全隐患。
●海口滨海国际君御湾小区路灯不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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