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出台方案激励村干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海南日报客户端2025-02-18 10:26:20

  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曾毓慧 通讯员林小丹

  屯昌鼓励各行政村设立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产业收益创收奖,村“两委”班子等可按照不超过增量奖的相应比例分配奖金,此举旨在增强村干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内生动力。这是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近日从屯昌县有关部门获悉的。

  根据屯昌县关于激励村干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屯昌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主要包括发展农业经济、开发资源经济、打造物业经济、培育劳服经济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委员、其他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出突出贡献人员可按照当年不超过收益增量奖的25%、35%、40%分配奖励金,但不得分配往年已积累的村级集体经济收益。

  “开发资源经济指的是村集体盘活集体建设用地、闲置资产等。”屯昌县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介绍,鼓励各村利用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民俗文化资源、红色资源等,发展乡村旅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健康养生等新型服务业以及相关配套服务,利用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以入股、合作、租赁、专业承包等形式参与实际运营,增加村集体收入。

  屯昌要求,各镇要统筹谋划各村级组织集体经济发展思路,增强村级组织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造血”功能。今后,屯昌将持续宣传推广发展村集体经济的先进典型、成功经验和创新做法,培养一批有思路、有办法、有成效的优秀村干部和致富带头人,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助推产业振兴乡村。

责任编辑: 周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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