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5月8日至11日禁飞
海南日报客户端2026-05-06 15:30:33
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刘冀冀
为保障近期空域安全,文昌市人民政府发布通告,决定在5月8日至11日期间加强所辖空域管理。
根据通告,自2026年5月8日7时起至5月11日10时止,文昌市全市行政区域空域设为临时空中限制区。其中,在龙楼镇、东郊镇、文教镇范围内的临时空中限制区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从事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及空飘物的起降、飞行活动。除上述区域外的临时空中限制区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施放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空飘物。
因应急作业确需使用上述航空器的,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向海南通航飞行服务站提出应急作业申请,经相关军民航管制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属地公安机关备案;必要时,应与相关军民航管制单位签订保障协议。
禁飞期间,涉及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及空飘物管理和使用的单位,应加强监控,严格落实禁飞规定。各镇(场)及公安、旅游文化、市场监管、交通、气象、海关、应急管理、民航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日常检查,做好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对违反通告规定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责任编辑: 周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