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陵水分局关于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的公告

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陵水分局关于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的公告

下列当事人:

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名下柴油机动车辆连续不按时缴纳柴油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的行为,违反了《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车主信息详见附表)。

本机关已向你邮寄了《违法行为通知书》及《限期补缴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通知书》,但因信件退回等原因而无法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此两份文书。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单位领取此两份文书,逾期不领取的,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北斗路223号

联系电话:0898-83327380

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陵水分局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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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责任编辑: 林靖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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