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澄迈分局关于送达《催告书》的公告
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澄迈分局2025-10-28 10:26:09
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澄迈分局关于送达《催告书》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本机关已向下列当事人作出《催告书》,但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下列当事人送达《催告书》,本机关特依法进行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请下列当事人自《催告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义务,履行方式:持本决定书至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交通规费征稽局澄迈分局处开具《海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并按《海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要求进行缴款。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澄迈分局
2025年10月28日
联系地址: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西侧
联系电话:0898-67610109
附当事人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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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吉训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