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发布首批直播电商领域典型案例丨天天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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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网、新海南客户端7月10日消息(记者 蒙健)为规范网络直播经营秩序,压实网络直播经营主体责任,在海南省“净播护民”直播电商合规提质专项行动推进期间,海南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指导市县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直播电商领域违法行为,守护和规范网络市场秩序。7月10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第一批直播电商领域典型案例。

案例一:虚假材料骗取登记 海口美兰某百货商行被处罚10万元

案情简介:海口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的直播间运营者涉嫌违法线索,对海口美兰某百货商行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商行登记的住所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某小区B栋1002室存在异常,通过电话、短信及公告均无法联系上经营者。小区物业公司反馈该地址不存在,也未发现其在小区内经营。确认其利用虚假住所材料骗取市场主体注册登记。

海口市市场监管局美兰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对该商行作出责令整改、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二:宣纸未达国标以假充真 某文化传播(海南)有限公司被没收所得并罚款

海口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线索,某文化传播(海南)有限公司在某直播平台开设直播间销售以假充真的宣纸,商品页面宣称“仿宋苏轼北游帖册页小楷书法纸仿古微喷宣纸毛笔作品纸”。经查,销售的宣纸不符合《地理标志产品宣纸》的国标GB/T18739-2008的标准要求,为以假充真违法销售行为。

海口市市场监管局秀英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对该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48.64元、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无星级却自称“五星酒店” 海南文昌一公司虚假宣传被罚3000元

文昌市市场监管局收到投诉,消费者在海南某投资有限公司文昌某大酒店分公司直播间询问酒店是四星级还是五星级,直播工作人员回复为五星级酒店。经查,该公司的酒店未参与国内星级评定,属于虚假宣传行为。

文昌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对该公司作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作者: 蒙健
责任编辑: 林靖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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