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10000元!海南将实施养老护理员补贴新政
南海网、新海南客户端2026-06-05 12:36:32
南海网、新海南客户端6月5日消息(记者 庄晓珊)记者6月5日从海南省召开的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海南将实施养老护理员奖励补贴实施办法,通过入职、连续在岗服务、职业技能等级晋升三方面奖补养老护理员待遇,最高奖励达10000元。

6月5日上午,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六十二场)——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专场在海南省新闻发布厅举行。记者 黄东光 摄
《海南省养老护理员奖励补贴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补贴政策面向海南省已依法登记、备案的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含公办、民办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中的养老护理员(含护士)。公办养老机构中的公务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以及养老服务机构中的安保、保洁、水电、厨师等工勤岗位人员和行政、经营管理人员不在奖励补贴范围内。与此同时,申领补贴人员须满足“与所在养老服务机构(含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全职从事一线养老护理工作”“全职从事一线养老护理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从业期间未发生侵害老年人人身安全和财产权益等不良行为”三项硬性条件。
养老护理员补贴新政设置了三类补贴标准:
一是入职补贴。新入职养老服务机构的全日制院校应届毕业生(专业不限),与养老服务机构(含劳务派遣公司)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入职补贴。按学历区分,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学历的补贴5000元;具有专科(含高职)学历的补贴8000元;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补贴10000元,并按照补贴金额的20%、30%、50%,于工作满一年后分三年发放。补贴发放期间,申请人从所在养老服务机构离职的,剩余未发金额不再发放。申请人已领取过入职补贴,离职后再次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不得重复领取。

资料图:海口桂林洋养老服务中心内,护理员指导老人进行上肢锻炼。记者 韩星 摄
二是连续在岗服务奖励。养老护理员在一线养老护理岗位上,连续工作每满3年,可一次性领取连续在岗服务奖励。以领取奖励当年所具有的最高职业技能等级为准,无职业技能等级的奖励1500元;初级工(五级)奖励2500元;中级工(四级)奖励4000元;高级工(三级)奖励5500元;技师(二级)奖励7500元;高级技师(一级)奖励10000元。本办法出台前已从事一线养老护理工作达3年以上的,统一按满3年计算;出台后新入职的养老护理员,以入职满3年(即领取完入职补贴)后开始计算连续在岗服务时间。养老护理员离职(或离岗)后2个月内再次从事一线养老护理工作的,可接续计算连续在岗服务时间,超过2个月的重新计算。
三是职业技能等级晋升奖励。对考取相应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等级的养老护理员发放一次性晋升奖励。晋升初级工(五级)的奖励500元;晋升中级工(四级)的奖励700元;晋升高级工(三级)的奖励1000元;晋升技师(二级)的奖励1500元;晋升高级技师(一级)的奖励2000元。已通过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取得名次直接晋升职业技能等级并领取相应奖金的,不再重复发放本项奖励;取得名次直接晋升职业技能等级,但未达到发放竞赛奖金条件的,可按晋升后等级领取本项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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